上海男子理发期间听信店员推销,花1.4万做了祛痘治疗,结果出现腹痛、腹泻症状,经医生诊断是灌肠不规范操作引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经调查,该店无医疗资质,属非法行医行为。该男子认为美容美发店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非法行医冒充医疗美容机构违规接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美容美发店退费并赔偿。
7月2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此案的终审判决。法院认定该店具有欺诈行为,判令该店“退一赔三”。
判决书内容显示,2023年10月12日,男子施某在王某经营的美容美发店理发,期间店员推荐起了祛痘项目,宣称店内具有专业治疗经验,为施某量身订制治疗方案并承诺可以顺利清除脸部痘症,施某信以为真,接受了其安排的治疗方案,并支付治疗费用14080元。
2023年10月12日起,施某进行了六次治疗活动,第一次为针刺,之后五次是灌肠排毒治疗。2023年10月20日后,施某开始出现腹痛,腹泻症状,前往医院治疗花费2534.67元,医生分析后认为病情是灌肠不规范操作引起,建议停止灌肠操作及后续治疗。施某发现被骗后遂向当地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经调查,美容美发店无医疗资质,属非法行医行为,对其作出没收医疗机械、罚款70000元的处罚。
施某认为美容美发店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非法行医冒充医疗美容机构违规接诊,故诉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美容美发店退还服务费14080元,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42240元;赔偿医疗费2534.67元和律师费8000元。美容美发店未作答辩。
法院经审理认为,美容美发店为施某提供祛痘美容服务,造成他身体不适的损害后果,施某要求索赔因此产生的医疗费、律师费,法院予以支持,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情确定律师费为1000元。另外,该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在提供祛痘美容服务过程中运用了针刺、灌肠的医学技术方法,隐瞒了其不具备医疗资质的真实情况,应予认定具有欺诈行为,应当“退一赔三”。
法院最终判令美容美发店退还服务费14,080元,并支付赔偿金42240元;支付施某医疗费2534.67元、律师费1000元。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