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1瓶过期红酒罚5万?最高检表示对小摊小贩、小微企业高额罚款不符合法律精神
南方都市报 2024-07-09 14:32

7月8日上午,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特别是今年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中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会上指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此外,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权益保障问题广受关注。对此,最高检聚焦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大行政检察监督。

张雪樵表示,2022年至2023年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中,办理涉民生民利案件10.4万余件,今年“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1万件。

督促撤销或更正冒名、虚假婚姻登记2068件

一是着力解决重点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围绕就业、社保、医疗等八个重点民生领域,解民忧纾民困。聚焦工伤保险失管、欠薪保障金垫付、住房公积金缴纳等社保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精准监督。持续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破解虚假婚姻撤销难题,督促撤销或更正冒名、虚假婚姻登记2068件,从“离不掉”“结不成”的婚姻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助推形成司法与行政治理合力。

2022年以来办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案7500余件

二是用心解决特定群体权益保护难题。围绕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2022年以来办理案件2.8万件。其中包括:强化农民工等劳动者权益保护。2022年以来,办理维护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7400余件。最高检会同全国总工会发布“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根治欠薪”典型案例,指导检察机关、工会落实“一函两书”制度,携手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守护“半边天”权益。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年以来办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案件7500余件。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发布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促进保障“外嫁女”在宅基地使用、征收补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河南、四川等地开展“反家暴妇女权益保护”活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强化残疾人权益保护。最高检会同民政部、中国残联发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指导各地监督涉残疾人领取补助奖励、就业保障金缴纳等重点问题。

守护“夕阳红”权益。江苏、湖南等地依托行刑反向衔接和“府检联动”机制,开展行政检察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监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中办理案件4600余件,破解老年人退休待遇、医疗保险等权益保障难题。

焦点

新入职员工受伤,算工伤吗? 最高检:促成企业依法支付赔偿款

近年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权益保障问题广受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在最高检发布会对此表示,聚焦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领域行政案件,检察机关加大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违法行为等监督力度,监督纠正错误裁判、依法及时执行。

张相军举例称,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何某诉人社部门工伤认定案中,何某系新入职员工,受伤时公司还未来得及给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检察机关以抗促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成企业依法支付赔偿款。针对本案反映出的新招聘尚未参保、短期灵活用工人员因客观原因获得社会保障难问题,尤其是在工伤认定中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障的情况,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司法局、人社局签订加强共同调处与协作支持意见,对涉工伤、职业病,涉残疾人、怀孕哺乳女性、外卖骑手、危险作业及重体力劳动者等弱势群体,以及劳动者新入职尚未参保,企业承担过重经济责任易引发经营困难或社会不稳定的“浅劳动关系”等案件,予以重点关注,将保障民生民利与助企纾困有机结合。

张相军称,检察机关将继续聚焦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检察监督。继续推广应用好新业态领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促进诉源治理,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

卖瓶过期红酒被罚5万 最高检:加强监督避免“过罚不当”

近日,74岁个体经营户卖一瓶过期红酒被罚5万,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不予罚款的案件引发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最高检发布会回应上述案件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一些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过罚不当”案件,针对此类问题,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监督,推动行政处罚符合比例原则。

张雪樵称,上述案件是一个典型的“小过重罚”问题。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不利于他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张雪樵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在行政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更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既要避免“小过重罚”也要避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张雪樵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也发现一些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过罚不当”案件。检察机关针对此类问题,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监督,推动行政处罚符合比例原则。同时,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提升监督质效。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案件线索,如果在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范围内,发现存在“小过重罚”、处罚不当的情形,可以进行监督,及时纠正错误的行政处罚,避免对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法院违法冻结涉案企业财产2.8亿 最高检:监督法院解除被冻结账户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会上介绍,检察机关聚焦企业在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的“堵点”问题,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截至2024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2万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5亿余元。

张雪樵称,检察机关加强涉企行政诉讼和执行监督,依法平等保护产权。依法办理涉企征收补偿、赔偿案件,保护企业财产权益。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指导高质效办好涉企房屋与土地征收、违建拆除、环境资源整治等行政赔偿诉讼监督案件。加强对法院违法执行企业标的、错误适用司法强制措施、超额冻结扣押企业账户资金等执行活动监督,防止企业因不当强制执行陷入生产经营困境。

例如,湖南省张家界市检察机关针对法院违法冻结涉案企业财产2.8亿余元的诉讼执行行为,监督法院解除被冻结账户,及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通过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类案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处理64件被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案件,形成《关于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开展检察监督工作的报告》,向市委依法治市办专项报告,促进系统治理。

文/刘嫚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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