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第一资源,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进程中,技能人才是驱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和必要条件,也是推进产业升级和培育未来产业的一线力量。通过着力破除制约技能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科学的人才发现、培养、流动、评价和激励机制,可以有效促进人才活力竞相迸发,加快向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迈进的步伐。近期,由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关于技能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从立法层面推动了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这不仅将直接助力广东省发展新质生产力、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还能“带头”在全国营造出利于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
当前,我国技能劳动者超过2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30%。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的技能人才在分布上呈现出地区、行业的不均衡,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对技能人才的渴求更为迫切。进一步适应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要求,让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复合型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成为学校、社会人才培养的一个风向标。在此背景下,如何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畅通这一群体的职业发展渠道亟待得到更多关注。
技能人才培养需要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两大主体功能,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校企两大主体需要共同作用、协同发展。此次《条例》从立法的高度对政府相关部门、职业院校、企业等做出了针对性的具体要求。解决当前技能人才供需不均衡的关键问题,在于从源头上压实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两大主体功能,完善政策、平台和渠道,紧扣市场需求,校企政协同发力,形成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于一体的技能人才发展机制,强化人才供给能力。同时,《条例》还特别强调围绕广东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布局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充分体现了国家职业教育政策的未来发展走向。2023年6月,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了5方面19条政策措施,统筹解决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两张皮”问题,为教育链、产业链、供应链、人才链与价值链有机衔接奠定了重要的政策基础。
针对职业学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职业发展和社会认可度方面存在的差异,《条例》在人社部提出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的基础上及时通过立法的方式固化为制度规范,拓宽了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成为一大亮点。在此基础上,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为技能人才创造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未来需要进一步围绕技能人才培养、发展的各个环节多点发力,结合企业和人才实际需求,完善落实技能人才在落户、职称评审、职级晋升、工资待遇等方面支持和服务,积极推进技能人才的跨单位、跨地区甚至是国际认定,打破传统偏见,更广泛地提升技能人才社会认可度,鼓励更多人才积极投身于产业一线。
广东的做法为我们探索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提供了借鉴与参考。但是,由于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才结构和发展状况不同,不能简单地以“新”制度出台达到助力人才发展的实际效果。从更广泛的维度来看,新时代技能人才培育还是要因地制宜、与时偕行,一方面立足于区域发展特点,充分发挥地区龙头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特色优势,建立具有区域特色、产才优势的数字化职业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回应支撑新产业和新领域的实际需要,适应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的时代要求。
文/姚凯(复旦大学教授、复旦大学全球科创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人才理论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