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加强生效行政裁判监督 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生效行政裁判监督主题)。
行政诉讼监督是行政检察工作的基石,检察机关通过监督法院已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依法审查审判活动和行政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进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说,本批发布的4件指导性案例,是最高检发布的第5批行政检察指导性案例,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体现。
他说,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后,当事人经申请再审程序后仍然不服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依职权启动监督,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审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近年来,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行政裁判申请监督的案件逐年大幅增长,近五年年均增加21.7%,2023年已达24975件,较2018年上升1.7倍,17个省级检察院受理行政申诉案件数量超过民事申诉案件。
他说,与社会上存在的大量行政争议、行政申诉得不到有效解决相比,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规模相对较小,需要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更加具体地引领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
“发布本批指导性案例,聚焦法律争议点、回归法律适用、提炼归纳办案规则,体现指导性案例总结检察工作经验、充分沟通司法与社会、联结法律与现实的功能,对于推动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他表示,行政检察担负着既监督法院审判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承载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行政争议,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神圣使命。
发布本批指导性案例,是推动凝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法治共识的客观需要,充分体现行政诉讼监督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诠释严格依法和法与时转的关系、统筹适用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新时代行政检察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一体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生动注脚。
据悉,本批指导性案例是从2020年以来各地办理的百余件优秀行政诉讼监督案例中精选出来的,分别来自湖北、黑龙江、山东、内蒙古四个地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行政管理领域看,本批案例涉及工伤认定、起诉期限扣除、土地登记、烈士家属生活补助发放这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领域,重点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从监督方式看,既有上级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监督下级法院生效行政裁判的案件,又有基层检察机关通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监督同级法院的案件。
三是从案件来源看,既有依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也有依职权跟进监督案件,充分体现行政检察依法能动履职的新要求。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