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职业病防治向来是我国健康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是监测病种和范围不断扩大。目前,我国建立完善了国家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报告体系,监测病种由原来的10种职业病扩大到所有的职业病病种,共10大类132种,为各行各业的职业健康保障提供了愈发全面的基础。
二是职业健康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我国现已初步建立了以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等为配套的特色职业健康保障法治体系,从职业场所、企业责任等诸多方面为职业健康建设提供指引。
三是职业健康制度不断细化,在法治体系指引下,我国建立了若干实现职业健康的细节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以保障职业病可防可治,如重点职业病监测制度等。
四是职业健康人才培养不断优化。当前,我国职业健康人才培养已相对完善,2020年发布的《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培养“职业卫生+工程”的复合型人才等要求,进一步拓宽了人才培养的渠道。
在看到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我国面临的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据统计,目前我国常年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群超过两亿人,历年累计报告的职业病患者高达70多万例。这进一步说明,职业病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当前,部分中小微企业由于资金不稳定、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有效履行职业健康相关职责。因此,推动落实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有关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要面向用人单位和职业病防治机构深入宣传解读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这无疑有助于提高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当然,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除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外,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来重点推进:
首先,加强职业健康行政监督机制。行政机关应将涉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企业依法纳入监管范围,并与之签订责任告知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日常监管、提高监管频次,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监护档案等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中小微企业考评机制,强化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链条监管,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探索形成职业病防治诚信系统和黑名单制度,运用数字技术提升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的效率与效能。
其次,规范职业健康帮扶与激励机制。目前中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的一大难题是部分企业客观上缺乏防治资源和能力。对此,《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提出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以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有关部门此次也要求帮扶中小微企业。笔者认为,可以由政府向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购买服务,“一企一策”地对中小微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以有效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和成效。此外,还可以通过特定政策激励奖励企业加强职业病防治。
第三,完善多元协同机制。职业病防治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个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企业虽是第一责任主体,但离不开其他主体的协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应积极指导企业有效落实相关责任,职业病防治技术指导单位和相关专家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引导下,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共同助力企业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治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健康。加强职业病防治,既是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希望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职业病防治理念并将其落实到行动中,让劳动者身心健康得到全方位全周期保障。
文/武亦文(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