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了8件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受贿人、行贿人均被依法惩处,彰显司法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坚定立场。
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指出:“实践中,与受贿案件相比,行贿案件立案、查处的比例仍然较低,仍然存在对行贿惩处偏弱的情况。”此次“两高”发布8件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近年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行贿犯罪的丰硕成果,奏响了更加精准有力反“围猎”的司法强音。
大量案例表明,巨额行贿是行贿人“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惯用手段,应当成为依法惩处行贿犯罪的重点。在“两高”此次发布的谭某云、吴某莲行贿案中,被告人谭某云、吴某莲向某国有公司董事长廖某行贿2000余万元,系巨额行贿,二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并被依法追缴行贿犯罪所得1.07亿余元。典型案例是指导办案的鲜活“教科书”。各级司法机关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能够有效提高司法操作的精准度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大行贿犯罪成本,压缩腐败滋生空间。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要求,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案,重拳出击打击民生领域行贿犯罪,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在李某行贿、诈骗案中,被告人为骗取社保基金而行贿;在胡某亭行贿案中,被告人为推销医用耗材而行贿。上述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两个案例表达了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民生领域行贿犯罪的坚定决心,释放了以法治方式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强烈信号。发布上述案例,也是在引导各级司法机关聚焦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坚持重点重抓,精准有效地打击行贿犯罪,进一步打出震慑、打出实效、打出声威。
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还需大力推进以惩促治,在案件办理、追赃挽损、修复法律关系等方面打好“组合拳”。在张某虹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中,一审判决遗漏追缴犯罪所得,二审法院在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前提下,查明张某虹犯罪所得后增加追缴判项,一举追缴犯罪所得1302.1万余元。该案例彰显了能动司法理念,也体现了“绝不容忍因犯罪得利”的坚定信念,指引着各级司法机关发挥能动作用,将追缴行贿犯罪所得贯穿办案全过程,不设时限,一追到底,永不清零,毫不留情地铲除“围猎”这个政治生态的污染源。
典型案例是宝贵的“警示镜”——它督促提醒着各部门、各单位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法纪意识、规矩意识,筑牢反腐蚀反“围猎”思想防线。同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腐败歪风邪气。更重要的是,从规范权力运行着手,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围猎者无“猎”可“围”。
文/威利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