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商家不辞而别跑路了,新商家要求必须重新充值才能使用原来的预付卡继续消费……28名消费者陆续掉入商家的“预付卡”陷阱,却因信息不对称、举证困难等陷入维权困境。对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依法介入调查并支持消费者起诉。近日,法院审理后,对该案三名被告作出“退一赔三”的判决。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商务局也对三被告作出相应行政处理。
预付卡变“闹心卡”
2023年2月某天,在诗柏美容美发店充值消费的消费者程靖(化名)发现,该店突然换了招牌。新店负责人称,原商家已经把店转给了他,以前的预付卡不能再使用,除非按照一定的比例重新充值。程靖慌了,她在原来店里充的卡还有几万元余额,遂立即与原商家取得联系,要求退款。但对方告知她需要在新店重新充值才能继续消费,随后就把她拉黑了。
事实上,还有20余名消费者与程靖有着相同的遭遇。2023年2月至6月期间,武进区消费者协会共收到关于诗柏美容美发店的预付卡投诉109起,辖区派出所出警调解80余次。不少消费者反映,原商家以“店面虽已转让,但原卡仍可继续使用”为由拒绝退款;而现商家却要求再充值一定金额或另外付费消费才能使用原卡。武进区消费者协会多次与原商家和现商家的负责人沟通联系,要求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但商家始终推诿搪塞,最后竟直接拒绝调解,不再回应消费者诉求。
“涉事商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非常恶劣,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举证困难,消费者在依法维权的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为此,武进区消费者协会主动与区检察院取得联系,希望检察机关能引导、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
找出隐身幕后的老板
2023年4月,武进区检察院依法介入,经初步调查发现,诗柏美容美发店是一家个体工商户,注册经营人为储某某。但储某某表示,自己只是按照幕后老板的要求注册营业执照,每月领取相应报酬,店铺的实际经营收益并不归其所有。
“如果不把隐身幕后的老板找出来,那么消费者即使赢了官司,退款或者赔偿也很难执行到位。”武进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徐雷艇介绍,为了查明实际经营者和收益者,他们对该案展开了进一步调查。通过询问消费者、从第三方支付平台调取商家pos机的收款信息,并向银行调取账户流水,承办检察官发现,消费者支付的预付款进入了张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店铺转让协议则是由杨某某与新店老板签署。张某某和杨某某曾经在苏州、无锡等地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多次因拒不退还消费者预付款被当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消费者诉至法院。
“显而易见,储某某虽是工商登记的店铺经营者,而张某某和杨某某才是该店的实际控制人。”徐雷艇表示,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未事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又无法联络的,视为欺诈行为。诗柏美容美发店恶意跑路的行为完全符合消费欺诈的构成要件。
为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惩戒不诚信经营行为,2023年8月,武进区检察院依法支持消费者对储某某、张某某、杨某某三人提起民事诉讼,并指导消费者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提出了惩罚性赔偿诉求,同时及时指导律师通过诉讼保全的手段,成功查封杨某某等人的现金、股票、房产、汽车等足额资产。
三被告被判三倍赔偿
今年1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之前拒不出面处理消费纠纷的3名被告迫于压力均到庭参加案件审理。武进区检察院和区消费者协会均派员出席法庭支持消费者的起诉。
今年3月12日,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三被告在经营活动中存在欺诈消费者的主观故意,应退还28名消费者预付卡余额28万余元,同时按照卡内余额的三倍赔偿消费者84万余元。
另外,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储某某将注册营业执照给他人使用并逐月领取报酬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区商务局对3名被告在经营过程中拒不退还消费者余额的行为,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告知若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拒不整改,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文/夏丹 张杰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