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哪些职业中毒?
如何预防职业中毒?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一种伤害潜伏在工作环境里,悄无声息的偷袭我们,平时我们不会太在意,但当它的力量蓄积到一定程度开始爆发的时候,我们很可能就会被它一击而中。这种伤害就是“职业中毒”。
职业中毒(occupational poisoning)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中毒。生产性毒物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的毒物(在一定条件下较小剂量即可引起人体暂时或永久性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
一、工作中应警惕哪些风险隐患
1、冬春交际乍暖还寒,部分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为防寒保暖,违章关闭作业场所门窗及通风排毒设施,导致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蓄积、浓度升高。
2、用人单位工作场所通风排毒除尘等设备设施由于假期较长时间停用,防尘防毒可靠性降低。
3、节后部分用人单位新招录的员工进入生产岗位,易出现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不到位、出现违规操作的现象。
4、节后刚刚返回工作岗位,容易出现劳动者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疲劳作业和个人防护不到位的情况。
二、应重点关注哪些职业中毒
重点关注化工、制药、冶金、电子、皮革、玩具、染料、家具制造和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的行业,关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车间、岗位,预防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急性硫化氢中毒、有机溶剂中毒等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落实用人单位职业中毒防范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职业中毒、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一)用人单位应做好“三个一”:
1、开展一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用人单位要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运行,特别是要加强对报警设施、通风排毒除尘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及装备等全面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2、开展一次职业卫生培训教育:采取集中宣讲、现场带教、事件警示等形式,加强节后新招、调岗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做到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全覆盖。
3、开展一次新员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针对新招录、新上岗、新转岗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证,应及时妥善处理。
(二)日常生产中,用人单位如何预防职业中毒:
1、源头控制毒物:
★ 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生产用原辅材料的选择按照“无毒取代低毒,低毒取代高毒”的原则。
★ 了解所用有机溶剂等生产原辅材料的成分及其职业病危害特性,禁止使用“三无”或不合格原辅材料;
★ 所使用的有机溶剂要向供应商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中文说明书。
2、工程控制措施:
★ 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通风排毒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转;
★ 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以免产生叠加影响;
★ 生产中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减少劳动者接触毒物的机会。
3、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 制定有效的职业中毒预防管理制度,建立岗位操作规程,保障现场监测、工程控制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有效运行和使用;
★ 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检测;
★ 安装报警装置,确保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4、加强职业卫生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同时也要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
5、加强职业健康检查:
按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加强个体防护:
为劳动者配备防护服、呼吸防护器、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护听器等有效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佩戴使用。
个体防护用品可以进一步降低危害水平,合理正确使用,可以将危害水平或强度降低到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水平以下,是工程控制措施的有效补充,也是最后一道防线。
供稿:市疾控中心职卫所 李爱华 叶研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