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外卖市场,除支付食品本身的费用之外,普遍需要额外支付打包费或是包装费,不少知名品牌的外卖平台及餐饮连锁店均存在此类情况。不少消费者反映,打包费或包装费存在标准不一,以及盲目收取等现象。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指出,强制收取外卖打包费,影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
缺乏选择权
此前,某知名生鲜零售平台加收1元包装费,受到大量关注。
该平台官方作出的说明是:为确保商品妥善送达,将使用塑料袋等环保包材对商品进行包装。同时依据国家“限塑令”等相关政策要求,将对包装材料适当收费,收费标准为1元/订单。记者尝试下单发现,在该平台购买玉米油、大米这样的大件物品时,不用收取包装费。而选取盒装水果、馒头等小件商品时,即便只买了一件自带包装的商品,也需要购买包装袋,且无法勾除。
除了生鲜零售平台,外卖平台也对包装开始收费。3月5日,记者通过外卖平台在某便利店下单,一箱24瓶装的矿泉水,商品自带纸箱,送达时并没有再附加任何其他包装,但这一单被凭空多收了2元钱。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曾表示,消费者有选择权,各平台应该给消费者“不用塑料袋”的选项。
缺乏收费标准
在缺乏选择权之外,外卖行业还有一个问题是:收费标准不一。
外卖平台入驻商户品类众多,很难设置完全统一的标准。从商家的角度来说,有的是为了便于运输,更好保证食物的色香味;有的为让食物看上去更加有仪式感,所以尽可能选择好的、贵的包装物,提高消费者的体验感。
还有一些,则是在满减优惠、折扣优惠等价格压力下,用包装费来部分抵消优惠费用,或者通过销售包装物来获取利润。
市民孟女士在一家入驻外卖平台的粥铺下单,选购了皮蛋瘦肉粥、灌汤小笼包、青菜瘦肉粥、茶叶蛋、蒸饺等产品,叠加店铺满减以及平台红包之后,最终支付金额约50元。其中,光是包装费就要近10元。
如此高昂的费用,让她吃了一惊,并向商家表达了不解。商家晒出相应的明细单,记者看到,50元的总金额是餐品价格算上打包费,并减去相应的优惠补贴。在此基础上,这一单被扣去7.4%的佣金,以及6.4元的配送服务费,商家实际到手金额约40元。“一单就赚几元钱,房租人工水电以及食材成本,再便宜就干不下去了。”
制定细化规则
外卖打包费和包装费之所以成了“刺客”,是因为它超出了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在很多人看来,这类费用不应随意收取。
市消保委认为,外卖食品的价格理应包含基本的打包费用。在消费者购买外卖食品时,打包是服务的一部分,理应被包含在食品价格中,而无需额外收费。单独收取打包费无异于对消费者进行二次收费,这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将外卖打包费作为价外收费,实际上是一种“低开高走”的商业套路。消费者在比较不同品牌、不同平台的外卖价格时,往往会因为额外的打包费而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以环保名义收取的包装费,实际上是对“禁塑令”的扭曲。一些商家以环保为名,对包装袋、包装盒等进行额外收费,这不仅未能有效减少外卖包装的使用,反而因为外卖包装成了一个新的利润来源,导致其使用量不减反增。
此外,有业内人士提出,无论是通过立法立规还是行业发布指引等方式,都应制定更为细化的外卖包装费收取规则,对外卖包装物的名称、材质、规格、单价、不同品类食物的打包方式、包装费的收取规则等关键内容予以规范。
文/束涵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