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新的业务增量机会来了!
3月1日,自从新修订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即业内人士所称的“跨境理财通2.0”在2月底正式实施后,更多的业务实施流程细节落地,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同步发布了证券公司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的业务流程规范。
据悉,“跨境理财通2.0”中将此前参与的主力机构银行,首次扩容试点至证券公司,让大湾区券商翘首以盼。
“之前公司就配合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工作,积极申请了业务资格,这是一个新的业务机会,可以加快推进公司跨境业务的突破。”一位大湾区大中型券商人士表示。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的个人投资者7.1万人,跨境理财汇划金额138亿元。
监管发布跨境理财通业务流程
“跨境理财通业务”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金融机构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金融机构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
3月1日晚间,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均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的业务问答》(简称“《业务问答》”),对证券公司如何参与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给出详细的答复。
在办理流程方面:
1)内地券商可自主选择一家港澳券商作为合作券商(试点初期,内地券商仅可选择一家港澳券商合作,后续拟允许与多家港澳券商合作)。
2)双方需搭建系统以满足理财通资金和额度监督管理要求,并完成系统测试或评估。
3)按属地监管原则,拟开办跨境理财通的内地券商和港澳券商须分别到当地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在具体选择报备地时,应根据拟开展“跨境理财通”试点业务主体所在地,分别提交报备材料。如,广东分支机构应向广东局进行报备,深圳分支机构应向深圳局进行报备,除深圳以外的大湾区内地其他8城市的分支机构应向广东局进行报备。
4)收到报备材料后,证监会将会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共同审核。如果报备材料需要补充或修改的,由接受报备材料的广东局或深圳局向证券公司反馈。如果报备材料完整,不再需要补充或修改的,通过广东人行、深圳人行官网公布试点证券公司名单。
线上即可开立投资账户
实际上,跨境理财通业务,投资者比较关心的是,内地投资者与港澳投资者是否需要奔赴两地试点券商所在地才能办理业务,此次监管发布的业务规范中,表示可以用线上方式办理,将极大地方便投资者。
监管在《业务问答》中,明确可以以非现场方式开立“北向通”投资户,允许直接登录境内证券公司网页、APP开立“北向通”投资户;同时,符合“跨境理财通”业务资质的境内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网页、APP客户端等内置的“跨境理财通”板块或链接,跳转至合作香港券商网站开户,但仅限于办理跨境理财通业务;也可以通过APP等网上开户方式办理“南向通”汇款户。
对于跨境理财通业务场景下,是否可以豁免数据跨境相关程序,监管表示,证券公司应根据网信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实施指引》等制度要求,履行相应手续。
个人投资者超7万人
作为内地与港澳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中的重要计划,“跨境理财通”从2021年9月实施以来就备受市场关注,运行超过2年多,业务规模也稳步增长。
业务规模上,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的个人投资者7.1万人,其中涉及港澳个人投资者4.6万人,内地个人投资者2.5万人;跨境理财汇划金额138亿元,其中“南向通”130.13亿元,“北向通”7.87亿元。
今年2月26日,“跨境理财通2.0”正式实施,对相关业务进一步优化,优化措施主要聚焦提升便利性、拓宽市场、规范服务。其中包括个人投资者额度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扩大可投资产品范围等。
其中,对于扩大机构范围方面,在32家试点银行的基础上,增加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作为试点机构。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此前透露,已有券商提出申请,正处于接受申请及审批阶段,如申请获审批,会公开资料。
据一家大湾区大中型券商人士透露,该公司很早就向人民银行递交了材料,首批试点券商名单可能以分支机构在大湾区较多的券商为主,截至目前人民银行还未公布首批试点券商名单。
中金公司认为,此前“北向通”仅有银行系机构可作为“销售机构”或“合作机构”参与展业,此次政策新增证券公司参与试点,代销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居民参与更加便利,新增名单内证券公司,更丰富的产品谱系或有利于新增拓客。
普华永道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团队表示,对于新增的试点机构证券公司,跨境理财通的优化升级为其拓展粤港澳大湾区的零售和大众财富投资者开辟了新的渠道。符合资格的经纪人应该立即采取行动,把握政策机遇,做好业务试点运营准备,为投资者提供畅通便利的服务。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