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抽查结果,公布9件问题文件。
根据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安排,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北京市16个区级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上一年度出台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抽查。经多轮复核,最终认定其中6家单位出台的9件政策措施文件在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等方面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表示,请各区及有关单位对照通报所列问题文件自查自纠,密切关注类似情况,抓紧补齐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程序,加强业务沟通交流,强化日常监管,以此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不断提升公平竞争意识,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实施,着力打造首都首善一流市场营商环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跟踪处理进展情况,进一步做好问题文件和单位通报工作。
2022年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存在问题
一、在政策措施文件中对经营者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二、在政策措施文件中支持特定的制造业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
三、在政策措施文件中将某公司作为区级项目管理公司,限定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
四、在政策措施文件中设置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五、在政策措施文件中规定由区属公司负责绿化造林任务,限定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规定企业按年度区级贡献增量部分给予奖励,将财政支出与特定经营者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并且规定迁出或减少注册资本的企业应退回对其支持的全部资金,对企业自主迁移设置障碍。
六、在政策措施文件中规定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总额不得超过其当年区域综合贡献的相关限度,将财政支出与特定经营者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同时规定五年内迁出的企业应退还全部支持资金,对企业自主迁移设置障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