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消息,12月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受贿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
2004年初至2021年10月,被告人李杰翔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获取财政补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2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杰翔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李杰翔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公开履历显示,李杰翔,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内蒙古准格尔旗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早年,李杰翔在家乡内蒙古工作,曾在包头市工作了20多年。
2011年8月,时任包头市委常、副市长的李杰翔离开包头市,先后担任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区能源开发局局长等职。
2015年4月,李杰翔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年2月正式当选为市长。
2017年5月,李杰翔晋升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成为副省级领导干部,并兼任通辽市委书记。
2019年9月,李杰翔跨省调入青海工作,任青海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20年8月,青海木里煤田非法采矿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李杰翔任调查组组长,并表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查严办。
2022年1月25日,李杰翔辞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当选为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22年4月,李杰翔任上被查,成为又一个内蒙古展开煤炭资源腐败倒查20年行动背景下落马的高官。
有媒体总结称,在李杰翔任呼和浩特市长时,时任呼和浩特市委书记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云光中兼任。李杰翔此前在包头任职时,时任包头市委书记由自治区党委常委邢云兼任,而这些落马官员无一例外都牵涉到煤炭腐败。
2022年9月,李杰翔被“双开”。通报指出——
李杰翔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搞政治投机,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对抗组织审查搞政治伪装,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乐,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市场经济活动;道德败坏;毫无纪法底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亲友经商做掩护,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彼时,“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等表述系首次出现。
资料| 央视 上观新闻 鲁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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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岩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