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官需要坐在法庭正中间”“为什么被告人的父亲要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庭审”“为什么不宜对被告人适用缓刑”近日,一堂特殊的法治课正在密云区法院进行,面对法官抛出的三个问题,学生纷纷举手发言,表达自己的见解。
“走进法院,是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普法中队’的重要依托。”据密云区滨河学校介绍,在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学校与密云区法院联合开展了“与法‘童’行 护航未来”实践活动。在活动现场,密云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来景刚,将写有“天平”普法中队的红旗交到四(2)班班主任钱杰手中。滨河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赵静,向法官陶丹、法警李中辉颁发“校外辅导员”聘书。自此,以四(2)中队为基础的“普法中队”在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下学习法律知识,走进班级、社区开展普法宣传,用“童言童语”形式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爷爷,如果您有电动三轮车一定要早处理,2024年以后按照新规不符合规定的电动三轮车就不能上路行驶了!”在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实践活动中,“普法中队”的“小小普法宣传员”们行动起来,利用同学们排队放学的时间向学生、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提醒家长文明行车、文明驾驶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小手拉大手”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文明出行的行列中来,共同传递“文明守法 安全出行”正能量,营造人人都是文明人、处处展现文明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校内,“普法中队”的“小小普法宣传员”为学生上普法课,讲授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知识,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和防范能力。小普法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普及走路、骑车、乘车时的注意事项,引导学生走文明路、骑文明车、不乘“超员车”,组织同学收看学校自拍道路安全宣传视频。
同时,“普法中队”组织各个班级拍摄安全宣传短视频,利用校园电视网滚动播出,营造懂安全、守文明的文化氛围,向师生们传递交通安全的理念,并引导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此外,“普法中队”队员以红通社小者身份走进法院,采访庭长和法警,在受教育的同时,进一步感受法律的威严,在现场接受面对面的教育。“参观、采访让我知道了自己、家长、学校、社会都是法律的参与方,家里的教育、自己的行为规范、学校的跟进、社会的合理引导才是让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关键。我会向同学、爸爸妈妈宣传,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普法中队”队员、红通社滨河学校记者站小记者陈圻说。
“密云滨河学校着力打造‘普法中队’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引导全校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规,营造‘人人知法 人人守法’文明氛围。”密云区滨河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赵静表示,学校将不断丰富校园法治教育途径,以更多形式的活动、更贴近生活的内容,引导未成年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推进法治校园建设进程。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叶婉
编辑/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