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闹得沸沸扬扬的“承兴系”300亿诈骗案仍在发酵。
天眼查APP显示,11月24日,诺亚财富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歌斐)和上海自言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自言汽车)对承兴和京东提起的诉讼,于当日在上海市金融法院开庭审理。
2019年,诺亚财富首先爆出35亿踩雷“承兴系”诈骗案,轰动资本市场,因此牵涉进多起法律纠纷中。前述两起相关案件便是诺亚财富在“踩雷”后采取的相关措施,京东也意外被卷入成为共同被告之一。
多位购买诺亚财富相关产品的投资者向界面新闻表示,对诺亚方面起诉京东的行为非常不理解。有投资者认为,诺亚是“以京东为挡箭牌,安抚人心,拖延时间”,“刑事审判结果已出,判决中根本未涉及京东,民诉只是借口,毫无意义。”
目前,前述两起诺亚方面起诉案件虽未有判决结果出炉,但多位法律界人士向界面新闻表示,诺亚财富向京东追债不容乐观。一是因为“承兴系”实控人罗静的一审刑事案已明确认定相关合同印章均为伪造,京东的员工也是由“承兴系”员工扮演。二是诺亚财富有员工“里应外合”。
界面新闻还独家获悉,早在2019年6月,也就是“承兴系”诈骗案爆发时,诺亚财富关键人方某就已至上海公安局杨浦分局投案自首。2021年3月,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方某犯非国家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10万元。
罗静一审获刑无期,诺亚财富“关键人”方某获刑3年
公开资料显示,生于1971年的罗静为中国香港籍,旗下有三家上市公司:A股的博信股份(现已更名为“*ST博信”)、港股的承兴国际控股( 现已更名为“美好发展”)和新加坡主板公司CamsingHealthcare(BAC)。
作为国内商界女性领袖俱乐部木兰汇的成员,罗静一度被称为“商界木兰”,在资本市场颇有名气。在其风光鼎盛时期,她曾连续入选2017年、2018年商界木兰精英30强,甚至得票率还超过了格力电器董明珠。
界面新闻记者获得的罗静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二中院)于2022年11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承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因犯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罗岚犯合同诈骗罪获刑十七年半,另有10名涉案的承兴系员工获三年四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目前,罗静的刑事案还在二审中,前述判决还未生效。据界面新闻了解,诺亚财富部分相关产品投资者选择对诺亚财富发起民事诉讼,但在“先刑后民”的原则下,这些民事诉讼仍处于暂停状态。
界面新闻获悉,2023年8月,投资者王某起诉诺亚正行的相关案件在进行了一次庭审后,上海杨浦法院认为,因罗静、罗岚等涉嫌诈骗案尚未审结,且该案的审理结果影响到案件事实和相关责任认定,裁定案件中止诉讼。对此,投资者向界面新闻表示,“很煎熬。”
与此同时,界面新闻记者还独家获取到诺亚财富“关键人”方某的刑事判决书。方某多次收受罗静的妹妹、承兴系资金部负责人罗岚的贿赂超200万。早在2019年6月,也就是“承兴系”诈骗案爆发时,方某就已至上海公安局杨浦分局投案自首。
2021年3月,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方某犯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10万元。
据判决书,方某于2015年6月起,先后担任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称诺亚正行)投行机构经理、高级投行机构经理、团队高级副总监、团队资深副总监,岗位职责是从事团队管理和产品筛选、开发工作。
2016年9月起,上海歌斐与中诚公司、承兴公司开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融资业务等。被告人方某受诺亚正行指派参与歌斐公司与中诚公司、承兴公司的上述业务。为扩大融资规模,加快融资业务办理进度,中诚公司、承兴公司实际经营人罗静指使员工罗岚多次向方某行贿。方某利用参与该业务的立项、推进成立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罗岚的贿赂港币共计300余万元,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
2019年6月21日,方某至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投案自首。同年7月,方某退出赃款人民币141万元。
承兴系300亿诈骗案始末回顾,京东被诺亚财富当作“挡箭牌”
回顾整个诈骗案发始末,可以用“四假”来形容,即假接待、假签约、假公章、假合同。除了花样百出的合同诈骗手段外,方某作为诺亚财富的关键人,与罗静、罗岚进行了“巧妙配合”,成为金融机构的“内鬼”。
2019年7月,诺亚财富首先爆出34亿踩雷承兴国际,一时间引发资本市场轩然大波,随后波及的金融机构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湘财证券、“中植系”摩山保理、云南信托均牵涉其中。
判决书显示,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承兴系公司先后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宁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京东公司)开展供应链贸易,由承兴系公司垫资为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开展采购业务。
同期,承兴系公司在罗静、罗岚的安排下,利用其与京东公司、苏宁公司的供应链贸易背景,由罗岚私刻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印章,分别由多名员工提供伪造的购销合同等融资所需材料,虚构应收账款,先后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湘财证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摩山保理)、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诺亚公司)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歌斐)等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云南信托)、安徽众信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安徽众信)等单位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协议等合同。
在虚构合同后,承兴系公司在多名员工配合下,采取冒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员工身份、截留并伪造应收账款债权确认文书等方式,让相关金融机构对虚构的应收账款信以为真,以此骗取融资款,并在明知供应链贸易融资不断亏损,承兴系公司已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持续骗取融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过去融资项目及银行借款的本息、支付各类费用等。
截至案发,骗取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共计人民币300余亿元(以下币种除特别标注外均为人民币),实际造成上述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共计80余亿元。
为何这些金融机构会尽调失灵,信以为真?
判决书显示,在罗静、罗岚的指示和安排下,承兴系多名员工在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办公场所以伪造的工牌冒充两家公司员工对接被害单位访谈、交接资料及面签合同;向相关金融机构展示虚假的京东公司网页、提供虚假的贸易数据及购销合同等资料;拦截这些金融机构寄给京东公司、苏宁公司的债权转让材料快递,在材料上加盖虚假的印章后回寄给被害单位;开设账户仿冒京东公司账户回款等,致使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应收账款及债权转让信以为真并按照合同给付钱款,截至案发损失共计88亿余元。
暴雷后,诺亚财富一方面向购买产品的投资者提供了一份和解方案,一方面选择对承兴和京东发起诉讼,也就是11月24日在上海金融法院进行的庭审。
根据该起民事诉讼,上海歌斐、自言租赁两公司称,收到了来自“京东”出具的盖章版《应收账款确认函》。
对于京东公司是否确认了转让函件。据罗静的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三组证据第5条显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京东提供的《说明函》、合同章印文样式、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查询材料、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书》、相关邮件截图等证实了承兴系公司提供了虚假材料从上海歌斐处骗取融资。
另外京东公司从未收到承兴系公司用于向上海歌斐融资涉案的21份《应收账款确认函》,也未在回执栏盖章,相关《采购合同》并非京东公司合同编号。送检鉴定机构的部分《通知确认函回执》、59张《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函(回执)》上的“京东公司合同专用章”印文与京东公司提供比对的样本上的同名印文不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形成。
且根据判决书描述,在承兴系造假过程中,京东等公司并无工作人员参与或知情,发生在京东公司相关的诈骗行为,也都是承兴系人员以伪造工牌、冒用身份、利用快递员等方式,在歌斐基金团队高级副总监方建华的配合下完成。
对此,多位法律界人士向界面新闻表示,诺亚财富向京东追债不容乐观。一是因为“承兴系”实控人罗静的一审刑事案已明确认定相关合同印章均为伪造,京东的员工也是由“承兴系”员工扮演。二是诺亚财富有员工“里应外合”。
多位购买诺亚财富相关产品的投资者也向界面新闻表示,对诺亚方面起诉京东的行为非常不理解。有投资者认为,诺亚是“以京东为挡箭牌,安抚人心,拖延时间”,“刑事审判结果已出,判决中根本未涉及京东,民诉只是借口,毫无意义。”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