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的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关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国共有2.2亿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广泛应用在个人家庭、餐馆等场所。瓶装燃气的用户约5600万户。这些数据表明,液化石油气相关安全问题影响广泛、不容忽视。那么,发生的一些液化气爆炸事故背后究竟有怎样的质量真相呢?
液化石油气事故频发 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今年6月,宁夏银川一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7月,江苏盐城建湖县一烧烤店发生煤气罐爆炸,造成1死1伤。10月23日,甘肃庆阳一商铺发生液化气罐爆炸,导致三间商铺倒塌。这起事故发生六天后,也就是10月29日,哈尔滨市一居民家液化气爆炸,致1死4伤。
据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技术研究院出具的煤气事故舆情数据报告,2023年1月至10月,煤气罐爆炸相关舆情,共出现14472条。记者注意到,六、七月份,液化气罐爆炸事故较多,之后势头回落,但十月份以来,又呈一定上升趋势。
市场监管总局连续两次发布了燃气用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其中第二次通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是与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结果显示,抽查45批次产品中,有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超过了22%。另一类事关使用安全的产品是燃气用具连接软管,不合格检出率也达到了10%。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专家指出,钢瓶质量问题远不是液化石油气罐安全问题的全部。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气体装备部副主任薄柯:这些事故经过事后调查分析,大部分都是因为液化石油气钢瓶后端的灶、管、阀等器具的老化和人员操作的问题,液化石油气泄漏,引起的燃爆事故。其中胶管的事故占据较大比例,大约占据32%。主要的原因是胶管的老化、脱落,还有老鼠咬噬导致胶管泄漏。
这是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组织的一次合格气瓶在承受过大压力时爆破的场面。专家介绍,这个实验说明合格气瓶也需要在额定压力下正确使用,否则同样可能出现事故。
专家指出,液化石油气与天然气最大的区别是不易挥发,这也是液化气泄漏后容易爆炸的原因,而泄漏后爆炸常常与钢瓶自身质量并没有直接关系。一般来说液化石油气综合安全性确实不如管道输送的天然气高,但也有其自身的优点,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还需要继续使用。
清华大学质量与可靠性研究院院长李彦夫:在一些农村、山区没有被天然气管网覆盖的地方,还是依然使用燃气瓶,它的优点就是比较灵活,容易运输到管网覆盖不到的地方。
宁夏中卫:2.6万只液化石油气瓶被出具虚假鉴定
每一起液化石油气事故都涉及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宁夏中卫市一家企业对2.6万只不符合条件的液化石油气瓶出具了虚假鉴定结论,造成了数以万计的安全隐患点。
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中卫市容大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是宁夏中卫市最大的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也是中卫市唯一一家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单位。中卫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被发现未按相关要求进行气瓶充装活动,使用已报废的气瓶,造成了数以万计的安全隐患点。
宁夏中卫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局长刘斌:这个公司从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到站长,包括检测人员,实际上他对气瓶检测的规程是相当清楚的。所以我们认定,他主观故意性是非常明显的,说穿了是故意而为之,为了使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截至今年9月底,中卫市累计召回钢瓶63093只,其中报废钢瓶61279只。为保证用户气瓶使用需求,购买投入新瓶34503只。
对涉事企业中卫市容大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从重处罚的原则作出了罚款5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贵州:无资质人员非法运输超期未检验气瓶
调查中记者发现,宁夏两起案件中出现的出具虚假鉴定结论、超量充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行为并不是全部问题。前不久,在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猴场镇,交管部门截获一辆厢式货车,检查发现不但驾驶员和车辆都没有危化品运输资质,而且车上载的365个气瓶中,有223个超期未检验。
贵州省瓮安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谢建:我们气瓶要求每4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检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发现气瓶在流转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缺陷。
办案人员很快从货车行动轨迹当中,锁定了位于瓮安县境内的一家充装站,而在库房里摆放的多把液化气瓶充装枪,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副处长徐庆捷:这种枪经过信息化改造,可以控制充装行为。如果是合规的气瓶接触到这个枪以后,对它就能识别,能够如实上传充装的记录和数据到我们的监管平台。但是如果是使用这种普通的非信息化改造过的枪,就可以充装任何气瓶,这就会导致我们的监管平台不能如实收到记录充装行为和数据。
在站内充装台上,办案人员又发现,汇流排阀门与充装秤接头处有明显的松动,极有可能存在在夜间将原配的信息化充装枪拆换为非信息化控制的普通充装枪进行作业的情况。
此外,在充装站充装作业平台上的两台二甲醚充装秤里,办案人员还发现大量9月13日凌晨的充装称重记录信息,而这些记录数据并未按管理规定如实上传监管部门的监管平台。
证据面前,充装站工作人员最终承认了9月13日凌晨在充装站对非法获得的气瓶进行液化气掺混二甲醚的违法充装行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涉案气瓶中所装气体进行了抽样检测。
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高级工程师高文龙:检测下来的话,它的主要成分有30%左右是二甲醚,碳3碳4烃类组成部分大概有70%。因为这个是液化石油气产品,有30%的二甲醚掺混进去之后,会对橡胶产生腐蚀。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瓶阀,还有软管都是橡胶材质的,所以会产生泄漏,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因为二甲醚热值低不耐烧,和液化石油气的市场价格相较而言,每吨有1000元左右的价差。嫌疑人正是为牟利,无视非法掺混二甲醚带来的巨大隐患,给经常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的餐饮等行业埋下祸根。
目前,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投入使用全流程可视化的监管平台,在气瓶的登记、充装、运输、配送、使用五个环节做到全流程追溯监管。
瓮安违法充装液化石油气瓶案,5名相关嫌疑人已被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