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进校园是产教融合的重要方式,职业学校迫切需要更多的来自企业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共同参与人才培养。
从实际落地情况来看,“师傅”当“老师”在许多地方依然处于有名无实的状态,真正能长期、系统性地去职业院校给学生授课的大师并不多。有职业教育资深从业者指出,如果技能人才只是每年去学校开一两次讲座,学生无法从他们身上学到真本事。
在现有的企业、学校运转模式和机制背景下,要让工匠成为未来工匠之师,难度很大。如何破解这个问题?近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修订印发了新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人们期待,《办法》措施能够切实落地,从而鼓励吸引更多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
高水平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被认为是多赢之举,职业学校加强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企业通过派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可提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荣誉感,促进技能人才发挥更大作用。
很长一段时间来,企业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还流于形式,只是“点缀”。缺乏调动企业、技能人才、职业学校三方积极性的长效机制是一方面原因,而更重要的原因是,职业学校偏离职业教育定位,不以就业为导向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而是以升学为导向关注职校生的升学率,于是对推进产教融合缺乏兴趣,也就没有聘请企业技能人才到学校兼职的“内驱力”。只有推进职业学校回归职业教育定位,才会让职业学校聘请并发挥企业技能人才的作用,顺理成章。
据报道,为破解企业、技能人才、职业学校三方缺乏协同意愿这一问题,《管理办法》作出了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从企业激励、学校激励、人员激励等方面,明确了相关办法。如在企业激励方面,选派兼职教师的数量和水平作为认定、评价产教融合型企业等的重要指标依据。而获得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享受到技术研发补贴、人才引进和培养补贴、产业化发展补贴、抵免教育费附加和贷款扶持等多种优惠措施。在鼓励学校方面,规定将兼职教师的聘请与任教情况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办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在计算职业学校生师比时,可参照相关标准将兼职教师数折算成专任教师数。
然而,如果不能解决如何发挥企业技能人才作用这一根本问题,这些激励措施,带来的或只是企业、职业学校形式上的重视。如企业和职业学校签署校企合作协议,举行聘任兼职教师仪式,给企业技能人才颁发兼职教师聘书,但随后却无实质性的推进行动。企业技能人才完成兼职任务,就是到学校里做一两次讲座。企业却由此获得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而职业院校也把这些兼职教师作为本校的“双师型”教师。
本来,如果职业学校重视技能人才培养,从与本校专业对口的企业,聘请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这根本无需政府部门推动就应成为职业学校办学的重要措施。可现实中,不少职业学校对此却不感兴趣,原因在于,这些职业学校的办学定位,并不是进行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而是重视升学率,以升学为导向办学。
调查显示,随着我国扩大高职招生规模,我国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已经超过70%,随着职教高考制度的建立,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毕业生也选择继续深造。职校生选择继续深造值得鼓励,但是,职业院校不能以升学为导向办学,只重视升学率,围绕升学考试进行教育,而不重视对学生的职业技能教育。然而,不少职业学校却追求升学率,从而不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在不重视职业教育的职业学校中派不上什么用场。
如果这一问题不解决,就是有激励机制,也难以形成企业、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的三方联动。要让职业学校坚持职业教育定位,就必须按照《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定位,清理歧视职业教育、技能人才的政策,让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等发展。这也是办好我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
文/熊丙奇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