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是很多父母的心愿。但如果有人向你声称“能够帮助办理孩子升学、安排工作,花钱解决北京户口,承诺办不成就退款”,千万小心!通州法院10月11日发布消息,法院审结了一起谎称能帮助办理入学、落京户、安排工作,实施诈骗行为而获刑的案件。
被告人赵贺(化名)曾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结识了大量学生家长,他在朋友圈多次发布虚假信息,谎称“有关系、认识领导”,可以帮助办理择校入学、落京户等事由,并承诺事情办不成就全额退款。
2022年3月,刘某因孩子中考前模拟成绩不理想,上网咨询择校事宜,赵贺知晓后主动联系刘某,称了解相关择校需求,并表示办理直升入学难度高且花销大,但他“认识教委领导,能够办理游学”(先由中考正常升学到目标院校的其他分校,保留分校学籍后再周转到本校入学),推荐孩子以“游学”方式入学,对此保证能够办理成功,并表示事情办不成就全额退款,以此为由骗取刘某人民币80万元。
同年4月,苗某为给妻子办理北京户口事宜联系赵贺,赵贺谎称能够安排苗某妻子进入国企工作,之后国企会有转北京户口的名额,苗某妻子入职一年内即可办理北京户口,以此为由骗取苗某人民币37万余元,之后苗某多次询问事情进展,赵贺以各种理由推脱,后又谎称有“特殊渠道”可以加速办理,方便尽快办理落户为由再次骗取被害人苗某人民币7万余元。2020年至2022年期间,赵贺以此种手段多次行骗得手,骗取7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被害人多次索要无果后报警,公安机关随后将赵贺抓捕归案。
到案后,赵贺承认,为了利用孩子家长们择校心切的心理,其多次通过朋友圈等方式散布虚假信息,谎称其能帮助办理入学、落京户、安排工作,承诺办不成就退款,从而骗取他人信任,实施诈骗行为。经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对被告人赵贺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宣判后,被告人赵贺表示认罪服法,并当即表示不上诉。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编辑/李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