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90后”女律师在北京超市多次通过自助结账系统不结账、少结账方式盗窃食物,作案30余次获刑一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9月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司法局官网获悉,8月24日,北京司法局通报了一份关于该事件行政处罚书,吊销刘某律师执业证书。
根据裁判文书网显示,该律师姓刘,河北邯郸人,1992年出生。
公诉机关指控,经审理查明,刘某于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间,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某店内,利用自主结账设备,以不结账、少结账的方式,先后30余次盗窃超市内在售盒饭、蛋糕等商品,共价值1800余元。刘某后被抓获归案。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公司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建议判处刘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
经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罚金三千元。
2023年9月6日,北青报记者从北京司法局官网查询到了关于刘某的行政处罚书。
处罚书显示,2023年7月5日,北京司法局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转来的北京朝阳法院刑事判决书,反映刘某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事实。该事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以下简称《律师法》)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应予行政处罚情形。北京司法局于2023年7月20日立案调查。
2023年7月21日,北京司法局执法人员对刘某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当日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法定期限内,司法局未收到对方要求听证的材料。
根据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北京司法局认为,刘某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2023年8月24日,经司法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其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倪家宁
校对/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