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吉林的石先生委托顺丰速运邮寄价值近38万元的劳力士手表,收件方拆盒却发现手表丢失。由于快递未保价,顺丰客服一度表示只能赔偿1000元。随后顺丰官方证实手表已找回,初步判定系外部人员所为。虽然事件已初步解决,但快递安全和丢失保价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货损是司法认定重要依据
在服务条款中,不少快递企业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提出“不保价只赔数倍运费”的赔偿方法。顺丰速运注明“未保价最高赔付7倍运费”,圆通规定“不保价物品最高赔付300元”,菜鸟裹裹写明“未保价物品最高赔付600元”。
广东立幸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圣玮认为,实践中还需考虑承运人有无重大过错等因素。广东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悦也认为,如果承运人在运输途中有过错或重大过失,则应当承担货物价款的全部责任。
“若承运人并无过错或重大过失,须考虑承运人是否有尽到提醒托运人进行保价的义务。”陈悦说。
“托运人明知其托寄物品价值较大,却不选择保价,应当认为其对风险承担方式进行了选择。”他说,在风险转为现实后,托运人又要求顺丰速运以数十元的收益承担38万元的损失,确实有失公平。
快递公司规定的保价赔偿额度是否合理?各大快递企业的规定基本一致,当保价申报价值低于托寄物实际价值时,理赔金额=实际损失金额×(保价价值/托寄物实际价值)。
但是如果不能全额获赔,额外支付保价费有何意义?“快递公司所使用的合同是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托运人协商的格式合同。”莫圣玮说,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关注承运人是否已提请托运人注意免责条款,比如是否以加粗方式标注或口头告知等,若查明已提请特别注意,此类条款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反之则为无效条款。”他进一步解释。
“当然,货物的实际损失也是法院认定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莫圣玮表示,这就要求消费者保留好货物的价值单据,例如发票、购买记录、付款记录等。
建议照实保价、全程“留痕”
“照实保价仍是最合理的选择。”莫圣玮认为。此外,从寄送到取件全程“留痕”,是避免陷入维权困境的有效办法。“寄件时,消费者需要如实告知快递公司物品价值,并保存好相关发票或支付凭证。”陈悦表示,取件过程中,最好当着快递员面或者到邮寄点全程录像,对于高价值的物品声明实际价值,收件时也最好在监控下或当面签收并打开快递验收。
“对于价值极高的商品,快递企业应通过后台客服回访并录音方式,保留已提请消费者注意保价的证据。”莫圣玮说。
文/马瑞婕 孟健 赵晓婧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