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占道路、占车位、占充电口;影响通行、影响环境、存在安全隐患……长期以来,市民对于“僵尸车”的投诉不断。记者随机抽取了6月25日16时许至次日15时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记录,显示不到一天时间,对“僵尸车”的投诉便有50件。
尽管各街道、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治理“僵尸车”想了多种办法,但仍面临不少困难,甚至有来自市民的质疑。如何让治理更有成效?最近,记者赶赴投诉集中的点位进行探访调查。
地铁天宫院站旁停车场
疑似“僵尸车”上堆满易燃垃圾
在地铁天宫院站旁有一个非机动车停车场。市民反映,停车场里停放着一些“僵尸车”,长期无人使用,不仅占用停车位资源,而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7月13日,记者来到地铁天宫院站A口,旁边小广场上就停着20余辆非机动车。由于当天下过雨,有车主的非机动车纷纷被套上防雨布,这让无人看护的“僵尸车”格外醒目。其中一辆电动自行车的链条已经脱落,耷拉在地上,锈迹斑斑。有的车辆车筐里还扔着纸板等垃圾,看得出来已在此停放很长时间了。
不远处还有一个非机动车停车场。该停车场有顶棚,里面有多排双层车架,上下两层均可停放自行车,部分电动自行车则停在周边空地上。记者查看了一圈后发现,停车场内有10余辆非机动车,看上去长期停放无人使用。在其中一排车架的角落,一辆电动自行车的车身、车座、仪表盘上积满了灰尘,车筐内堆放着不少垃圾,前车轮挡板也已破损脱落。该辆车旁,另一辆自行车同样积满灰尘,车身锈迹斑驳,还被锁在车架上。
记者查看发现,一些残破不堪、无法再骑的疑似“僵尸车”也被上了锁,就这么一直占着停车资源。更令人担心的是,这些车辆的车筐里堆满了纸板、塑料等垃圾。“最近高温暴晒,一旦有人在停车场内抽烟,随手一个烟头极易引发火灾。”“这些‘僵尸车’中还有电动自行车,长期无人维护,也可能自燃。”市民纷纷呼吁相关部门及时清理这些废弃车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释放更多停车资源。
现场,记者看到一块“停车须知”告知牌,大意是为保证停车位充足,防止废弃车辆长期占用停车位,每季度末停车场将清理一次废弃车辆,后续若居民有疑问,可凭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取回。
属地天宫院街道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其将去现场核实认定该类车辆是否为“僵尸车”,“如果直接清理,可能会有车主找来。如果确认这些车辆为无主‘僵尸车’,后续会再做进一步的处理。”
劲松三区和垂杨柳中里
认定的报废车却四处挪移
市民李先生几乎每天都关注“僵尸车”乱象。近几年,他随手拍摄和转发的“僵尸车”微博照片已近千张。他告诉记者,根据相关部门的回复,“僵尸车”存在认定难、清理难等问题,“一些该报废的车,但能找到主人的,也不算‘僵尸车’。一旦处理不妥,相关部门还会被车主追讨赔偿。”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点位,7月8日,记者赶赴劲松三区和垂杨柳中里。在劲松三区327号楼东侧,记者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鲁N的棕色长安面包车和一辆车牌号为吉J的白色金杯面包车。今年5月,属地劲松街道曾通过12345市民热线回复李先生,这两辆车分属逾期未检验扣留状态和已达报废标准。然而记者探访当日,这两辆车仍停在小区车位上。记者注意到,两辆车的车厢内都装有大量水桶,而距离两车不远处就开有一家水站。
将现场状况与李先生今年5月拍摄的照片对比,记者注意到此前车牌号为鲁N的棕色长安面包车车头朝南,停放在劲松三区327号楼东侧。但探访当日,该辆车车头朝西,停放在该住宅楼北侧六七米处。很显然,这两个月期间,该辆处于逾期未检验扣留状态的面包车曾经被移动过。
7月12日,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发现现场又有变化:两辆车已不知去向,车位上停着一辆车牌号为晋A的白色面包车,也继续被当仓库装水桶使用。
此外,李先生还发现一些车辆污损严重、车身及挡风玻璃上被贴满“收售京牌”等广告的车辆。在向相关部门反映后,李先生并没被明确告知该类车辆是否属于“僵尸车”。“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队只是告诉我,确实发现了这些车辆,通过排查找到了车主,并帮助车主把车移走。”在李先生看来,该类处理方式令人不解,“如果车辆确实属于报废车辆,则应启动清理报废程序,不应简单把车挪走就算解决。若车辆没问题,那执法人员要求车主挪车的依据又是什么?”
据了解,在垂杨柳中里及垂杨柳南里附近,李先生曾多次举报“僵尸车”问题,属地均回复称这些车辆都存在逾期未检或已达报废标准等情况,车主多被要求挪走车辆。但记者7月12日探访发现,这些被挪走的车辆,又无一例外回来了。
报国寺周边
疑似“僵尸车”藏身道路旁
7月12日,记者根据市民举报冒雨来到报国寺大门左侧路边,只见这里自西向东停放着4辆疑似“僵尸车”。中间一辆三轮车上有白色罩棚,棚顶上放着一把扫帚,棚内塞满了垃圾。另一辆三轮车为墨绿色车棚。两辆车的车胎全瘪着。最东侧还有一辆电动车,一把锁在前轮插着,一挂链锁就放在车筐内。最西侧的是一辆自行车,车胎也瘪着。4辆车的车轮、车链锈迹斑斑,周身都积满了灰尘,因下雨,厚厚的灰尘变成泥糊在了车上。
沿报国寺东夹道北行,道路西侧围墙下施划着一排斜停车位,在机动车与围墙形成的缝隙间,见缝插针塞着一辆辆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及共享单车。一路北行,这样的车辆达数十辆,它们的车筐内、车棚内堆积着轮胎、塑料袋、废纸板等各类垃圾,车轮也大多瘪着,车棚破裂,有的车内塞的废品太多,甚至从半开的车窗满溢出来。
在这些疑似“僵尸车”中,记者看到有的自行车或是电动自行车虽然罩着防雨布,但或许因罩用时间太长,风吹雨淋日晒,防雨布已破损成丝丝缕缕,起不到防护作用了。
在一家小饭馆门口,记者发现一辆印有“天猫超市”的红色三轮车,三轮车上摆着拖把、废品及垃圾桶,还搭着破旧抹布。附近几位居民说,不知道车辆停放在这里多久了,也不知道是谁家的车。一位正在现场清理垃圾的工作人员说:“我们也没办法直接清理,这事儿得找社区。”
行至道路尽头左转,记者又看到多辆疑似“僵尸车”停放在路边,车况相似——车轮瘪着,车座破烂不堪,车座内填充的黄色海绵裸露着,有的电动自行车的车牌被掰得扭曲在一起。
紧邻报国寺的胜利二巷也是市民投诉“僵尸车”的点位。记者现场看到,长百余米的巷子里,有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疑似“僵尸车”被堆成一团。不少居民表示:“赶紧清理吧,太影响环境了。”
7月13日,属地广内街道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对于居民的老旧车辆,已经告知车主挪走。对于无主车辆,已经完成清理。对于弃置的共享单车,已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建起巡回清理机制,每日分时段将清理内容上报上传。”
一位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辖区内巡查执法力度,协助社区清理路边“僵尸车”,并因地制宜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引导居民正确停放,“在前期摸排基础上,社区会对沿街院落入户走访,以确定车主。对有主的车辆,社区结合以物换物活动鼓励居民兑换。对无主废弃车辆,将进行集中清理,清理方法是先排查建立台账,在车辆上粘贴告知,再联合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理。”
记者了解到,该街道对辖区内无牌、临牌电动车进行了动态管控,并对车辆类型、停放位置等信息建立台账。“已联合广安门交通大队印发《告知书》,对新上账的无牌、临牌电动车逐一张贴,累计张贴相关提示单710张。根据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相关政策,向居民宣传明年电动三四轮将不得上路行驶的新规。另外,社区治理组以开展整治车场为契机,协助社区共清理‘僵尸车’271辆,其中电动自行车32辆,自行车239辆。”相关负责人表示。
难题
有主车辆遭“误伤”
矛盾纠纷化解难
记者了解到,“僵尸车”清理前,属地街道、社区往往会采取预发清理公告等方式公示并寻找车主,但是仍难以避免个别有主车辆被当作“僵尸车”清理,由此产生的纠纷和矛盾也不少。
家住朝阳区三里屯的市民张先生就致电12345市民热线,称2020年夏天,其父亲骑着三轮车前往其所住小区,“父亲将三轮车放在住宅楼与小区围墙之间就离开了。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事儿,去找寻时发现三轮车不见了。”张先生称,那段时间他看到了社区门口张贴的“清理小区环境”的公告,但当时并未在意,“我家三轮车还是新买的锁,也没占公共车位,凭什么说清理就清理了呢?”张先生称,他曾多次向社区、街道等部门索要“僵尸车”清理时的台账,“但至今仍不了了之。”
家住丰台区太平桥街道的一位市民反映,他虽然已向街道相关部门追回了自家的三轮车,但至今仍在追讨三轮车内丢失的物品。“街道告诉我要评估丢失物品的价格,可一直也没人处理。”该市民称,自家的三轮车并未放在楼道内,清理前也未见到相关通知。
针对这些质疑,在12345市民热线的回复里,相关部门一直未予解决。多位曾参与“僵尸车”清理的基层工作人员坦言:“我们已经提前张贴了公告,但不是所有的居民都会看。”“缺乏明确的标准和工作流程,导致我们也很为难,确定‘僵尸车’往往只能靠肉眼判断。清理‘僵尸车’一次都有一二百辆,如果一一拍图片登记造册,人力也不够啊。”
专家建议
完善法规政策 让治理有据可依
“僵尸车”问题困扰社会已久,如何让治理更有成效?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宋祖宇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依法分类治理,并注重平衡公共利益和私有财产权之间的关系。
宋祖宇认为,对于“僵尸车”的处理要进行分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能搞“一刀切”,处理办法应有所区分。“比如报废机动车的认定及处理程序,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的规定。”
关于非机动“僵尸车”,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明确规定,导致治理过程面临不少困难,北京相关部门应研究出台政策性文件,明确指导这类车辆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让治理行为有据可依。“前期可先制定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政策,及时遏制‘僵尸车’泛滥。后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源头治理。”
宋祖宇建议,借鉴天津、宁波等地发布的文件,清理非机动“僵尸车”一般遵循下列程序:首先,车辆停放地点的管理部门对疑似“僵尸车”的车辆外形、品牌、车况等进行信息登记,拍照片,制作成公示文件,并张贴到显著位置。其次,车主看到公示后,应在规定期间内与相关部门联系,移走车辆自行处置,若确认放弃该车所有权,可视车辆为遗弃物。一旦公示期满,无人认领的车辆可视为无主物,其处理方式可参照机动车的报废处理规定。
“目前在实际清理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一般采取先予告知、然后拖车清理的措施。建议进一步完善车辆档案,严格依照行政执法程序操作,做到程序公开透明,特别要注意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
宋祖宇认为,“僵尸车”治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要注重平衡公共利益和私有财产权之间的关系,“虽然我国《民法典》对于‘僵尸车’没有直接规定,但可依据无主物、遗失物、保管合同等的相关规定处理。”
编辑/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