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社会热议的江西某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事件终于水落石出,也对学校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最初学校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学生在食堂就餐中发现的异物为鸭脖。然而,上级部门成立的联合调查组最终认定异物为鼠头,并对涉事企业顶格处罚。
学校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指鼠为鸭”,试图将食品安全问题轻描淡写地糊弄过去,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显然,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但是更重要的是认识到学校和餐饮企业负有保障食堂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校学生的就餐营养、卫生和安全,关乎教育服务质量,毋庸置疑应引起各级政府和学校的高度重视。应该说,我国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大学食堂往往成为人们参观校园的打卡首选地,而其提供的物美价廉的美味佳肴也赢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高度肯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则为食品安全提供了全面制度保障。2021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从食堂建设、食堂管理、食材安全、卫生管理、校外供餐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指明了方向。
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来看,需要重点关注学校和餐饮企业的主体责任,并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
首先,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与完善,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不少地方政府和学校由于财政压力而将食堂外包给相关餐饮企业经营,但是在后期监管方面却跟不上,导致食堂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特别是不少学校在外包食堂的过程中缺乏规范性,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相关程序进行。
这可能会导致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出现,并在很大程度上加剧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在外包和层层转包的情况下,承包食堂的餐饮企业为了利润最大化可能铤而走险,使食堂面临食品安全隐患。对此,教育主管部门要完善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操作规程,使学校和餐饮企业有章可循。要加强食堂外包的全过程监督,不能外包之后就放手不管,而要确保食品安全落到实处。
其次,切实落实校长陪餐制,加强学校领导的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第二道防线。目前,我国中小学普遍推行校长陪餐制、班主任陪餐制等制度,通过师生同餐来强化校长和教师对食堂食品安全的关注和监督。一方面,校长和教师与学生同吃一顿饭,有助于让学生和家长对食堂食品安全放心;另一方面,这也有利于校长和教师参与监督食堂食品安全。
如果校长和教师与学生不同餐,可能会使食堂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证。比如,一些学校的校长陪餐制流于形式,甚至出现陪而不餐的现象,没有有效发挥校长和教师的监督作用。这意味着要做好校长陪餐制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真正发挥校长和教师在督促学校食堂做好食品安全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最后,畅通学生参与渠道,鼓励学生参与食堂监督工作,筑牢食品安全第三道防线。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做好,就餐者最有发言权。但是,不少人对举报此事的学生表示担忧,担心他会因此而被学校处分。不能让“不解决问题,而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类观念有市场,否则问题一旦得不到解决,人们则会选择不提出问题,使问题长期存在而得不到关注和解决。
由此可见,敢于公开指出学校问题的学生并不多,而如何保障学生参与监督学校的权利,就显得尤为关键。目前“明厨亮灶”等做法使看不见的食品安全得到监督,而看得见的食品安全则有赖于学生参与和监督。借鉴网络点评和在线评论等做法,创新学生参与监督机制,让学生敢于参与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工作,将有助于进一步保障学生就餐安全。
作者/马亮,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