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季节》里,黄丽茹在家给顾客拉双眼皮,结果翻了车,拉成了一单一双,龚彪为了平事,大手一挥,赔了顾客10万块,彻底掏空了这个普通家庭的家底儿。现实生活中,割坏一只双眼皮,到底要赔多少钱?5月11日,湖南益阳中院发布了一起医美纠纷案例。顾客割完双眼皮右眼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美容会所和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涉事员工除了被卫生健康部门行政处罚外,还要承担70%的责任,被法院分别判决退手术费并赔偿顾客损失8万余元,合计16万余元。
顾客割完双眼皮右眼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美容会所及涉事员工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
谭某到桃江某美容会所行双眼皮手术,美容会所介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张某给谭某割双眼皮。手术前张某未对谭某是否适合行双眼皮手术进行术前检查,双眼皮手术也未形成相关病例资料。术后,谭某共支付手术费2600元。双眼皮手术后,谭某右眼疼痛,便向美容会所经营者习某反映该情况,习某告知其需三个月才能恢复。
后来,谭某因右眼仍疼痛,前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眼蚕食性角膜溃疡,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美容会所、张某也因非法行医被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了行政处罚。
谭某认为张某与美容会所不具备相应资质而给自己行该手术,对自己造成了伤害,要求美容会所返还美容费,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后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一审:谭某承担30%的责任,美容会所和张某承担70%的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美容会所明知张某不具备相应资质而介绍安排张某给谭某行双眼皮手术,并为其提供手术的场所,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张某明知自己不具备相应资质而给谭某行该手术,给谭某造成伤害,张某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谭某未在正规医院行双眼皮手术,未谨慎核实手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在损害发生后轻信美容会所建议而未及时就医,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亦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确定为谭某承担30%的责任,美容会所和张某承担70%的责任。美容会所虽不是双眼皮手术直接实施者,但其系双眼皮手术的介绍者、场地安排者,并从中获得了与张某基本相当的经济报酬,美容会所的过错程度与张某相当,故美容会所与张某应承担的70%的责任中,美容会所应与张某各承担50%的责任。判决美容会所返还谭某手术费1250元,赔偿谭某损失83086.41元;张某返还谭某手术费1350元,赔偿谭某损失83086.41元;驳回谭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由谭某负担774元,由美容会所负担902.5元,由张某负担902.5元。
一审判决后,美容会所与张某不服并向益阳中院提起上诉。其间,美容会所提供了照片及微信聊天记录,拟证明谭某手术后未反映其眼睛存在问题;提供录音及录音翻译,拟证明切双眼皮手术与蚕食性角膜溃疡无因果关系。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益阳中院归纳,二审争议焦点主要有两处:谭某眼睛损伤是否与其做双眼皮手术有关;该案赔偿责任主体、责任划分及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关于焦点一,益阳中院审理认为,美容会所和张某在上诉中提出,谭某的蚕食性角膜溃疡与行双眼皮手术不存在任何关联,但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故美容会所、张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关于焦点二,一审根据谭某、美容会所及张某在此次事故中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为谭某承担30%的责任,美容会所和张某各承担35%的责任并无不当。因谭某在行双眼皮手术前系在长沙县工作,故一审按2019年湖南省居民服务业标准计算其误工费和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其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正确。
最终,益阳中院驳回美容院和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医疗美容有风险,没有资质的医疗美容行为法律风险很大,可能会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后果,消费者在医疗美容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选择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设置有医疗美容科室的综合医院就诊。注意留存就诊过程中的记录、消费凭证等材料,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湖南省各级综合医院手术分类及批准权限规范》规定,重睑术系整形外科二类手术,需要相应资质的医生才能操作该手术。本案中,美容会所明知张某某不具备相应资质而介绍安排张某某给谭某行双眼皮手术,并为其提供手术的场所,与张某某一起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共同向张某某承担民事责任。本判决不仅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给没有相应资质医疗美容机构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要谨慎选择医疗美容机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