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计划今天(5月4日)公布。今年参加中职自主招生的学校共有70所,招生计划18484人。
已参加2023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具有北京市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升学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考。
考生在5月13日-17日期间,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持“2023年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2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领取“报名表”,往届生和外省回京考生到区考试中心中招办领取。
根据规定,考生可以选择多所学校参加测试,但只能选择1所测试合格学校(专业)报考。考生须将经本人和父母(监护人)签字后的“报名表”和“体检表”交给确认报考的学校,作为报考该学校(专业)的依据。
招生学校完整填写 “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录取回执”,加盖公章后交给考生,作为录取凭证。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公布原始分,不提供小分查询,不再参加中招志愿填报和其他招生录取。
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对所录学生前三年执行中等专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不接收转学生;四至五年级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完成中职教学计划,成绩合格者,可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完成五年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可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学生入学后,前三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四至五年级按照国家规定的高等职业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缴费。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京教职成〔2012〕3号)精神,经市教委确定的中高职衔接办学改革试点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满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即可成班建制参加相应高等职业院校自主组织的转段考试(列入当年自主招生计划),淘汰率一般不超过5%,通过考试的学生,即可进入相应高等职业院校学习。
对符合条件的就读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北京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各区和招生学校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的录取新生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对学生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手续者,经备案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可于5月20日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发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武文娟
编辑/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