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业已经被公诉。
消息中提到,王业涉嫌三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洗钱罪。其中,洗钱罪是首次披露。
曾经失联的原行长
王业担任建行深圳分行行长已超过七年时间。
2022年4月12日,有媒体报道指,建行深圳分行原行长王业近期被有关部门带走,他本人手机一直处于关机中。
当天晚上22时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和山东省纪委监委联合发布消息: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东省青岛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据媒体报道,在被查之前,王业的职务刚刚发生了变动。2022年3月下旬,王业被调任建行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该小组设立时间不久,主要负责研究相关改革试点的政策、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资源等。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此前在王业麾下,科创是深圳业务板块的战略高地。
早在2019年,建设银行总行“创业者港湾”品牌落棋深圳,精准助力科创中小企业发展,深圳科创赋能经验也随之走向全国。“创业者港湾”已推广至19个省市,为9000余家入湾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超300亿元。
建行深圳分行多人被查
在王业被查之前,2022年2月底,中央第十巡视组向建设银行党委反馈巡视情况。
巡视组发现了不少问题,包括“严的氛围没有形成,对下级‘一把手’管理监督不够严格,信贷、集中采购、新兴业务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等。
政知君注意到,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是总行省级分行,是深圳市成立最早的金融机构之一,拥有130多个下属营业机构,5000多名员工。
近年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多位中高层落马。
2022年4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学庆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风险总监韩凤林被查。
2022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研修中心华南研修院副院长、资深副经理李保奇被查。李保奇曾任建行深圳市分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中心副总经理,建行深圳景苑支行负责人、党委书记、行长等。
2023年3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建章被查。
2023年3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资深专员赵芝然被查。
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
说回王业。
王业被查之后,该案的更多细节逐渐对外披露。今年2月1日,王业被双开。
纪委通报提到,王业的第一个问题是身为长期在金融领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毫无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弃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干扰巡视工作,不信马列信“风水”,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政知君注意到,近几年来,金融系统有不少官员被查,被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不仅仅是王业一人。
比如,2022年10月被双开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被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罔顾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职责使命抛在脑后。”
一个细节是,田惠宇也曾任职建行——2007年至2011年,田惠宇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
首次披露的罪名
据纪委通报,王业还被指: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活动安排,向公务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违反组织原则,接受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
毫无廉洁底线,“靠金融吃金融”,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以“市场化”运作为幌子获取巨额利益,长期借用多名信贷客户车辆、住房,由信贷客户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侵占公有财物;
侵害群众利益;
规矩意识淡薄,违规干预集中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融资审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
通报提到,王业“六毒俱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如今,王业被公诉。
据检方指控,王业涉嫌三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洗钱罪:
被告人王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
为掩饰、隐瞒贿赂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转移资金、将财产转化为有价证券,情节严重。
其中,王业涉嫌洗钱罪,是官方首次披露。
落马官员中,涉嫌洗钱罪的不仅仅只有王业一人。
比如,4月17日受审的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陆劲忠,除了被控受贿1.5亿余元之外,还被指为掩饰、隐瞒其受贿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先后将受贿款798万元用于股票投资或通过转账他人的方式将资金予以转移。
刑法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每日经济新闻 南方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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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