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同样的菜,点大份可以,点小份就缺食材?”近日,湖南长沙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在长沙市开福区一家知名连锁餐饮店消费时,遇到了这样一件奇葩事:同一道菜品,点小份后被服务员告知缺少食材,点大份却“有货”。据了解,陈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4月21日《工人日报》)
遏制餐饮浪费,近年来是餐饮业“关键词”。不但国家层面出台《反食品浪费法》和《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相关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发出了节约倡议、消费提示。多数餐饮企业也通过张贴反对浪费提示、推出小份菜、半份菜以减少浪费,可以说反食品浪费取得积极效果,但一些餐厅仍有逆反餐饮浪费现象。
比如长沙这家知名连锁餐饮店,曾因创新推出小份菜模式,一度深受消费者好评,但陈先生在该店的消费经历堪称“奇葩”:点小份菜后,被服务员告知“点的菜没了”,准备换几样菜时,后厨又称点的菜可以做,但是“只能做大份”。同样一道菜,同样的食材,后厨只能做大份,不能做小份,令人感到很疑惑。
按说,该餐饮店供应小份菜,既满足了消费者需求又尽到食品节约义务,两全其美。然而,能供应小份菜却偏偏供应大份菜,既让消费者不爽——认为遭遇消费歧视,又违反法规造成食品浪费。因为这种行为涉嫌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加之未尽到提示义务,违反《反食品浪费法》被处罚是“罪有应得”。
从最近多地公布的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来看,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餐厅不少,被相关部门开出“反食品浪费”罚单。究竟是《反食品浪费法》普及不到位,还是部分餐厅知法违法?这个问题值得调查和反思。如果餐厅不了解法律规定出现违规,应加大普法力度;如果知法故意违法,应严惩。
如果餐厅明知有法律规定,仍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原因似乎只有一个,即多卖饮食多赚钱,至于是否浪费食品则不考虑。上述餐饮店“只能做大份”也是这个原因,因大份菜更赚钱,就不愿意做小份菜。类似这种奇葩现象恐怕不是个例,只要能多赚钱,餐厅可能会“发明”更多“奇葩式”浪费现象。
要想遏制“奇葩式”餐饮浪费,需要消费者和监管者形成反击合力。从消费者角度来说,既要尽量点小份菜、中份菜以减少浪费,也要对餐厅诱导、误导超量点餐的做法说“不”。一方面,可以对这类餐厅用脚投票,去选择规范经营的餐厅。另一方面,将餐厅的行为视为歧视、违规,通过取证向有关部门举报。
从监管角度而言,最近各地有关部门到餐饮企业宣讲法律、现场检查,起到了一定效果,但还要健全常态化监管措施,比如定期与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有奖鼓励消费者提供违规线索,对餐厅违规行为精准裁量严肃处罚。只要能形成消费者积极举报与监管者严肃查处的良好配合局面,将倒逼更多餐厅管理规范化。
除“只能做大份菜”外,餐厅还有可能通过两种方式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一种是“价格诱导”,即对小份菜故意定价较高,让消费者觉得点小份菜不划算,进而点大份菜。另一种是“菜量诱导”,即小份菜量太少“吃不饱”,来诱导点大份菜。对这类或隐蔽或奇葩的诱导、误导行为,要进行精准治理。
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