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作家马某不让患有心脏病的儿子就医一事冲上热搜榜,引发社会热议。有报道称,在发现儿子心脏有问题后,马某反对带他去做检查和手术,并始终坚定地认为“心脏怎么能动”?最终,年仅13岁的孩子在儿童节那天倒在自家厕所里猝然离世。不少网友指责马某未能履行监护职责,剥夺了儿子正常就医权。还有网友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父母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家暴孩子等现象,提出了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滥用监护权怎么办的问题。(4月6日《法治日报》)
被监护人的就医权被剥夺,首先是个法律问题。就医和教育、赡养等一样,都属于被监护人的基本权利,故意不给被监护人治病,和故意不让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不给予被监护人基本生活保障一样,都是未尽到监护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未成年人的就医权没有得到很好保障,主要应该从法律层面进入问责和反思。
容易忽视的是,有些侵害被监护人就医权的行为,却很难单纯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比如,有些家长不是不愿意给孩子看病,而是家长自己的疾病观扭曲,导致孩子的诊疗被耽搁。还有一些地方,不靠谱的偏方甚至求神拜佛十分常见。此外,有些监护人在医疗方面观点另类,或盲目相信一种离奇疗法,或格外排斥一种科学疗法,也可能导致被监护人被误诊误治。
马某不仅认为心脏不能动手术,而且十分迷信自然疗法,他不是不想给孩子治病,而是缺乏正确的疾病观。这类行为不具有违法的故意,有时反而具有“我是为你”好的善意,如此一来,不仅惩戒的依据有所欠缺,而且惩戒的效果也不会太好。尤其当监护人愿意花很多钱、用十分不靠谱的方式给被监护人治病时,其行为的违法性就更难被界定,仅通过法律手段,是无法消除这类善意的伤害的。
如何影响疾病观错误且固执己见的监护人,是这起事件带给社会的思考。当作为监护人的家长不能正确教育和养育孩子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训诫和集中培训等方式,提升这类家长“依法带娃”的能力。对于因疾病观错误和健康素养低下等原因,导致孩子的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的家长,也可考虑通过这类方式,帮助家长端正对待疾病的态度,提升他们为孩子提供科学诊疗方法的能力。
不走诊疗的正道、走“神医”“秘方”的邪门歪道,在一些地方仍是常见现象。将这类现象与监护责任结合在一起讨论,是过去较少涉及的话题。这起典型的事件颇有警示意义,为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法律应该就被监护人就医权作出更加清晰的规定,对监护人落实医疗监护责任,也要强化干预和引导。除此之外,更要通过健康科普等方式,让监护人普遍拥有正确的疾病观和更高的健康素养,有意识和能力充分保障被监护人就的医权,为被监护人寻求科学的诊疗。
文/秋实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