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在第4版刊文《云南纪检监察机关透过湖泊保护治理看政治、责任、作风、廉洁问题,精准监督守护高原明珠》。文中披露了“云南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问题背后的部分细节。
上述中纪委机关报文章介绍,2021年5月1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问题。次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对该问题开展调查。
经查,云南省原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时任玉溪市副市长贺彬,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安排通海县弄虚作假,上马杞麓湖柔性围隔项目,干扰水质监测数据。在项目招标时,不法商人叶国兵通过向贺彬等人行贿,顺利承建造价2300万元的柔性围隔项目;在建设方案评审环节,叶国兵通过向省环科院原高级工程师田军等人行贿,使其为柔性围隔工程专业“背书”。
云南省纪委监委从该案切入,全面排查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发现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多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省生态环境厅原副厅长方雄、科技与财务处原处长侯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原局长阳勇等一批干部被查处。
记者注意到,贺彬曾被称为专家学者型官员。1983年9月至2004年11月任省环境科学所工程师,环境空间信息中心主任、工程师,信息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所长;2004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2014年3月至2017年9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致公党云南省委副主委(兼);2017年9月至2021年7月8日落马前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致公党云南省委副主委(兼),省政府参事。
2021年5月1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典型案例后,云南省纪委监委对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等有关问题以事立案,采取“直查、直办、直播”的方式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核实。
2021年7月8日,云南通报杞麓湖污染治理问责情况:6个单位、29人被问责。其中,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彬因在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有关问题中涉嫌严重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2021年7月9日晚,“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播出《杞麓湖的呐喊》专题片第七集“利益的捆绑”。专题片透露,不法商人勾结官员赚黑心钱,专家甘当“科研掮客”出卖灵魂 ,致使“杞麓湖之痛、杞麓湖之殇”。专题片透露,杞麓湖治理中的弄虚作假、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问题,并非简单的投机造假行为,而是一些党员干部、商人老板、专家、掮客等,以利益为纽带,以潜规则为链条,形成利益团伙,他们彼此相互掩护,权力、金钱、技术之间相互渗透,把魔爪伸向了国有资金和重大项目。
作为分管玉溪市环保和三湖治理的领导,贺彬利用职务便利、专业知识,自编自演了“柔性围隔”这一贪腐虚假项目,并从中获利。在他的亲自“关心”“关照”下,这个明眼人一看就知毫无意义的项目匆匆上马。该项目从想法提出、论证、立项到协调资金,匆匆实施,并通过了“国考”等一连串看似合规合法合程序的动作背后,都是由贺彬一手包办的。
办案人员表示,贺彬还请了相应的一些专家技术团队,论证该项目能否起到弄虚作假的最优效果。
“守纪守法观念越来越淡漠,总是觉得自己有点专业技术知识,根本不把法纪放在眼里,导致了今天的万劫不复。”专题片透露,利用自己的学术背景、学术资源,让专家为造假工程“科学论证”找理论撑点,贺彬带偏了一批专家,“最主要的是把好技术用错了地方。”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7月也曾刊文介绍了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等有关问题追责问责情况。文章当时曾提到,坚持“查受贿带行贿、查行贿带受贿”,该省纪委监委在对受贿案件进行审理处置时,连同行贿人一并提出处理意见。因在杞麓湖污染治理等问题中涉嫌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中皇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叶国兵等5人被留置配合调查。
文/岳怀让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