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发布的讣告,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我国著名民商法学家、我国商法学奠基人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覃有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3年3月12日8时47分在汉口逝世,享年78岁。覃有土1945年7月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1979年考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攻读民商法硕士研究生,198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84年因中南政法学院复校而转入中南政法学院任教,1991年任中南政法学院副院长。1996年被武汉大学聘为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2000年中南财经大学与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覃有土教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2002年当选湖北省第五届政协委员。2010年退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指出,覃有土教授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商法学科的奠基者,曾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商法学会创始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等多个学术职务,在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享有崇高声望。他一生钟情学术,为我国民商法学科建设、理论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了杰出贡献。他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现代法学》等权威期刊发表重要论文一百多篇,其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数次领先国内同行,具有开拓性和创建性。代表性学术论文有:《浅论我国公证立法》(中国法学,1991),《同一法律问题的悬殊规定——评大陆与台湾对两岸人民继承彼岸遗产的不同态度》(法学研究,1992)。
其中,覃有土教授主编的《保险法》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是我国保险法学的开山之作,其主编的“九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社会保障法》、“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商法学》、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民法学》、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商法学》、高等院校应用型本科“十三五”规划教材《民法概论》、高等法学教育通用教材《保险法教程》、全国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21世纪法学创新系列教材《保险法学》等,深受广大读者欢迎。(记者 钟煜豪)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