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发布会,集中介绍了近年来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与成效。
发布会上介绍,“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在去年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我国的公益诉讼检察进入了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在各级检察机关的努力和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已经树立了“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以磋商、检察建议等非诉方式督促协同行政机关开展前端治理,推动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2017年7月至2022年底,全国共制发公益诉讼案件的诉前检察建议58.4万余件,行政机关诉前阶段回复整改率达到99.8%。
再次明确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版图”
发布会上再次明确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版图”。公益诉讼由制度建立之初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扩展到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并继续向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新领域拓展,初步建立起“4+N”的基本业务框架,形成了以传统法定领域为核心、新增法定领域为增长点、其他新领域为补充的基本业务格局。
五年来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181亿元
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是公益诉讼制度最初确定的四个法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全面加强国有财产、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18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国有财产、国有土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746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81件,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181亿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51亿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6.75万亩。
将继续发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作为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共立案办理相关案件39万余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量的52.2%。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特别是成功办理万峰湖、南四湖等一系列重大跨区域案件,助推解决了一大批环境治理“老大难”问题。
下一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将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办案。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聚焦大气、水、土壤、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问题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文/记者 武兵
实习编辑 孙嘉怡
编辑/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