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游客在公园用板凳将低飞无人机拍在地上”一事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称,公园是人流密集场所,还有很多老人、小孩,无人机低飞容易伤到人,拍摄还可能侵犯他人隐私。除了侵犯他人隐私外,无人机在使用过程中还可能产生扰民、伤人、在禁飞区“黑飞”等问题。(1月30日《法治日报》)
无人机技术的飞速发展,无人机产业的快速崛起,给经济社会带来诸多利好。其在航拍、农业、植保、微型自拍、快递运输、灾难救援、野生动物观察、传染病监控、测绘、电力巡检、救灾、影视拍摄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目前,仅实名登记的无人机数量就达83万架,还有很多未能实名登记,可见无人机正在快速普及。
然而,随着无人机数量增多,带来的问题也增加了。譬如,有人使用无人机窥探他人隐私的案例已经在多地出现;无人机因失控等原因坠落致人受伤的现象也在增多。即便一些地方明确严禁民用无人机在车站、公园、居民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域飞行,但某些人使用无人机时仍旧我行我素,使无人机变成悬在公共场所头顶的“炸弹”。
治理无人机“乱飞”,需要扎密法治笼子。一方面,现有制度不健全给了无人机“乱飞”可乘之机。比如,2018年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仅对民用经营性无人机的管理作了相关规定,未涉及自用进行拍摄、娱乐的无人机,后者就变成了漏网之“鱼”。
虽然目前多地出台文件对民用无人机使用作了进一步细化管理,增强了制度约束力,但因相关地方文件级别相对较低,权威性、震慑力有限,没有引起某些无人机使用者足够重视。而没有细化管理的地方,无人机使用者更加有持无恐。所以,治理无人机“乱飞”,健全制度并提升制度权威性是基础,也是刻不容缓的任务。
另一方面,监管存在取证难、执法难。虽然民用无人机日益普及,但不是每个使用者都有道德意识、法规意识,这就造成了无人机“乱飞”现象比较分散。再加上无人机低空飞行,既不像汽车一样有道路来约束,也不像民航飞机有航线来限制,想怎么飞就怎么飞,且不易被发现。
虽然我国对无人机实行了实名登记制,但很多无人机拥有者甚至制造商并没有纳入登记,等于变成了断线的风筝。由于无人机并非普通商品,如果对其使用过程没有有效的技术和设备来监控,很难进行有效监管。
所以,治理无人机“乱飞”关键在于扎密法治笼子,既要健全相关制度,也要加强执法力量,更离不开技术手段的加持。据说更全面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曾于2018年公开征求意见,但至今尚未正式出台。希望该条例早日出台,从全面性、权威性等方面为有效治理提供强支撑。
尽管对无人机“乱飞”的治理存在取证难、执法难,但只要健全制度,研发监控技术,再鼓励群众举报违规飞行,相信会对无人机使用形成一种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强有力的监管局面。不管无人机的技术有多发达,产业规模有多大,但在法治中国,必须使无人机变成有线的“风筝”,在其偏离法治轨道时,能及时拽回来。
文/丰收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