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2月27日发布我国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最终核实的公告。经最终核实,2021年,GDP现价总量为114923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了556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4%,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3个百分点。
那么,我国为何会对GDP数据发布两次结果,而且二者存在数值差异呢?
按照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年度GDP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按照GDP核算时效性的要求,第一次为GDP初步核算;第二次为GDP最终核实,是对初步核算数据的修订。一般来说,与初步核算相比,最终核实结果会有所变化。此外,在开展全国经济普查,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计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后,也要对年度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其中,对于初步核算,2015年以前,我国季度GDP核算采用累计核算方式,1-4季度GDP初步核算数即为年度GDP初步核算数。从2015年3季度开始,我国季度GDP核算改为分季核算方式,即分别核算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GDP数据,再将各季度GDP数据相加得到年度GDP初步核算数。年度GDP初步核算在次年1月20日之前完成。
对于年度GDP最终核实,一般在隔年1月份之前完成。年度GDP最终核实能够利用更加全面、可靠的基础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国家统计局专业统计年报资料、部门年度财务统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等。最终核实过程中,主要根据这些资料采用生产法或收入法核算各行业增加值及GDP。
与此次发布的2021年GDP最终核实数比初步核算数有所增加不同,去年12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GDP最终核实数则比初步核算数减少了241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2020年增长2.2%,比初步核算数下降0.1个百分点。之前,国家统计局对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的主要结果为:2019年GDP现价总量为986515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了435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0%,比初步核算数下降0.1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对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的主要结果为: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为919281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8972亿元,增幅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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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