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截至12月21日15时,全国至少已有北京、郑州、西安、杭州等地发布通报,暂缓实施根据机动车尾号实施限行的措施。
北京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通安全组12月21日发布通报称,为进一步配合“新十条”及北京市细化防疫措施,便利市民群众就医出行等需求,统筹考虑全市社会交通运行情况,经北京市政府同意,自12月22日(星期四)起,暂缓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即尾号限行措施)。后续,将结合疫情发展变化和道路交通情况,及时研判恢复尾号限行措施的日期,并提前一周予以通告明确。
河南郑州市交警部门在12月20日发文称,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市民出行需求较大,为服务市民朋友出行便捷,保障公众出行防疫安全、交通安全,经市政府同意,自20日起,对郑州市区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管理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暂不处罚,何时恢复将及时予以发布。
陕西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也在12月20日发布通报称,根据近期交通流量和疫情形势,为方便市民出行,经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会商,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12月21日起,暂停执行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恢复执行时间另行通告。
与此同时,浙江杭州市交警部门也发布通报称,因学校放假等因素,根据交通流量数据分析,从上周一起,特别是本周以来,杭州市今年交通流量较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延误指数也呈逐日下降趋势,高峰时速明显上升。
杭州交警表示,为方便广大市民和来杭车辆出行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12月21日起,地面道路暂停错峰出行措施(快速路错峰出行保持不变)。恢复时间原则在春节以后中小学生寒假结束前,具体将根据城市大脑数据分析及交通运行情况另行发布。暂不实施错峰出行交通组织期间,本地及外地小型客车工作日早晚高峰在“错峰出行”区域内所有地面道路均可通行;此前,杭州市政府规定在错峰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王朝
校对/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