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会变老,谁都不希望自己在年老时没钱可用。这也正是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的初衷。
临近年底,几条最新消息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按下了加速键。11月20日起,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在5个城市开展;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先行城市和地区启动实施;2023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将在10个省(市)开展。
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既定目标。我国正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数据显示,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5亿人;截至二季度,参加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的职工有7500多万人。相比第一、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发展明显滞后。截至2021年底,我国第三支柱规模为0.7万亿元,占全部三支柱规模的比例仅为6.3%。
应当看到,第一支柱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保障深度有限,而第二支柱保障水平可观,但覆盖面有限。因此,考虑到未来发展空间,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为支撑的第三支柱被寄予厚望。养老保险体系要真正实现 “三支柱鼎立”的新格局,第三支柱的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作为个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有效形式,第三支柱此前一直没有全国统一的制度性安排,这一状况在今年得到了改变。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经过大半年的准备,个人养老金制度终于正式启动实施,这既是夯实第三支柱、深化养老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一招,也是我国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总体来看,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有助于参保职工或居民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合理选择不同类型的金融产品,实现养老金长期保值增值,以及个人、家庭金融资产的跨周期优化配置,从而让养老“钱袋子”鼓起来,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对于新生事物的成长来说,信心比黄金更重要。值得注意的是,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白名单”中,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到理财公司、证券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保险公司,基本囊括了我国金融系统内最有实力的相关机构,这也为个人养老金制度未来的发展完善打下了坚实基础。
当然,第三支柱除了个人养老金之外,还包括其他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它们都是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居民存款已经超过110万亿元,社会财富转化为长期养老资金的潜力巨大。从中长期来看,随着税收优惠力度的加大、个人从“储蓄养老”向“投资养老”理念的转变以及未来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有望迎来大发展。
面对养老金融市场前所未有的机遇,相关金融机构更要保持定力,以人民为中心,精准针对现实需求,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科学研发推出投资周期较长、风格稳健的不同类型金融产品,并准确提供相关专业咨询和业务指导。而这一切的首要前提,则是确保养老资金安全,坚决杜绝养老金融乱象。
文/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邓浩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