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在线旅游市场管理,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在线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要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加强游客“行踪轨迹”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防止超出合理经营需要收集游客个人信息,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等侵害游客权益行为。(11月3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大数据在消费领域的应用一骑绝尘,不仅最大程度地为消费者创造了更加便捷的消费条件,也深刻地改变了传统模式下的消费环境。但与此同时,大数据的应用也让部分商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过度采集和随意使用患上了依赖症,并由此产生了商家以更高价格来忽悠老客户的“杀熟”现象。大数据杀熟,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又消弭了消费环境应有的正能量。因此,坚决遏制大数据杀熟, 不仅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必然要求,更是确保“商业正义”的题中之义。
大数据杀熟现象的泛滥和蔓延,虽然个中原因颇为复杂,但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规则不够精细导致监管难以精准施策等问题的长期存在,无疑是关键诱因。在消费者苦大数据杀熟久矣的现实语境下,文旅部有针对性地出台反制大数据杀熟的监管措施,可谓正逢其时。
遏制大数据杀熟,量身打造出监管的金规铁律是基本前提。2020年10月1日施行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虽然开创了依法反制大数据杀熟的先河,但该《暂行规定》主要着眼于对大数据杀熟的经济处罚,客观存在反制手段单一的短板,难以适应实际要求,需要出台更为精准的监管措施。
相比之下,此番公布的《意见》补齐《暂行规定》监管举措不够丰富的短板,强调要对包括大数据杀熟在内的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完善网络巡查、动态监测、情况通报、行政指导、行政约谈、问题移交等闭环监管机制。如此全链条地对大数据杀熟进行监管,等于量身定制地为大数据杀熟行为套牢了监管“辔头”,无疑更有助于提高监管的治理效能,实现对大数据杀熟不法行为的有效治理。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针对大数据杀熟首次提出了加强游客“行踪轨迹”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的新举措,这对从源头上反制大数据杀熟更有着重要作用。众所周知,商家滥用大数据对消费者杀熟的伎俩之所以能够得逞,主要源于其掌握了消费者的行踪轨迹、消费偏好等个人敏感信息。《意见》要求商家必须强化游客“行踪轨迹”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意味着商家在应用大数据进行营销时,必须遵循个人信息保护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如果商家一意孤行滥用消费者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必然为此承担法律责任。这种从个人信息保护角度遏制大数据杀熟的监管制度设计,可谓打中了大数据杀熟的“七寸”,必能在实践中释放出釜底抽薪遏制大数据杀熟的正能量。
数据和算法是中立的,其应用必须向善,不能任由其滥用后沦为商家“宰杀”消费者的助纣为虐工具。此番发布的《意见》,坚持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为大数据杀熟量身打造了监管的金规铁律,其效果值得期待。主管部门要充分吸取民智,对其进一步完善后及时提请审议通过,让其真正成为反制大数据杀熟的利器。
文/张智全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