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更好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阻断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玉树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分析研判,决定于2022年10月29日10:00至11月1日10:00在玉树市全域内实施静态管理,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应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社区(村)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采购生活物资,每两天安排一人外出采购一次,小区居民每次外出采购时间不超过2小时。
二、机关事业单位保持正常运转,倡导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在单位(经营场所)住宿,控制到办公场所工作人数,减少相互间接触,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
三、严格公共场所管控。静态管理期间,全市除医疗机构、保障基本民生单位外,所有公共场所暂停运营。
四、严格特殊机构管理。全市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民间信仰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暂停开放;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治理中心、信访接待等实行线上办公。
五、严格市际交通卡口查控。非必要不出玉,非必要不来玉,除保生活、保生产、保抗疫等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进不出。
六、严格禁止聚集性活动。展会、促销会、交流会、论坛和广场舞等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严禁家庭、朋友聚会聚餐。
七、静态管理期间暂停公交、出租汽车运行。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新闻媒体等相关车辆正常通行,其它车辆须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统一下发的通行凭证上路行驶,无通行凭证车辆严禁上路。
八、静态管理期间广大市民如有就医等特殊需求,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经社区(村)请示上级部门后方可外出,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寻求帮助。
九、对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实行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营业、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不要紧张恐慌,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让我们众志成城,齐心协力创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早日取得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胜利!
特此通告。
玉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9日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