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恒大地产集团发行“20恒大01”(债券代码:149021)的债券持有人拟再度召开会议,计划将付息时间展期一年。
10月21日,恒大地产集团公告称,将在10月25日至26日召开“21恒大01”本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调整“21恒大01”债券利息兑付安排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告内容,此次议案拟定将“21恒大01”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间的利息支付时间,调整至2023年4月27日完成支付,即展期一年。倘若发行人未能如期完成上述利息支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0恒大01”是2020年1月8日在深交所发行的2+1年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6.98%,发行金额45亿元。该笔债券的回售日为2022年1月8日。
事实上,此前曾召开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但当时《关于调整“20恒大01”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未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当时的议案申请将该笔债券的付息日调整为2021年1月8日及2023年1月8日。若投资者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1月8日和2023年1月8日,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其中2021-2023年度计息期间为2021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若投资者第2年末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1月8日和2023年1月8日,计息期限为2020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其中2021-2023年度计息期间为2021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
此前,恒大地产集团发行的“15恒大03”、“20恒大02”、“21恒大01”均已成功获得展期。
最近一笔展期成功的债券为“20恒大04” (债券代码:149247),债券持有人同意2020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2日期间的利息支付时间调整至2023年3月23日完成支付(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恒大地产未能如期完成上述利息支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根据此前披露的数据,今年前8个月,中国恒大(03333.HK)实现合约销售金额约181.58亿元,合约销售面积194.98万平方米。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