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概述
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不当“减假暂”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33727件次,2022年1月至9月较2018年同期上升36.2%,采纳率增加12.9个百分点;共对监狱、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50365件次,2022年1月至9月较2018年1月至9月上升69.2%,采纳率增加2.6个百分点;共对法院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71751件次,2022年1月至9月较2018年1月至9月上升1倍,采纳率增加21.7个百分点。
数据分析
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力度加大,巡回检察改革成效持续显现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刑事执行重点领域的检察监督呈现出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线索发现能力不断提高、意见采纳率稳步提升等特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奋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与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理念创新引领刑事执行检察转型升级,建立“日常监督、办案式监督、立案监督”的层次化工作体系,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不断强化司法属性等有关。
2018年10月,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正式确立对监狱、看守所实行“派驻+巡回”的检察方式,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全面推开。
在李奋飞看来,近些年刑事执行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制度的良性互动和深化拓展,将“巡”的优势和“驻”的便利有机结合,大大提升了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在巡回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立足全面检察与重点检察相结合,发现问题数量同比明显上升,监督效果进一步凸显。”李奋飞表示。
深层次问题也逐步显现。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告诉记者,通过出台《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等一系列举措,检察机关实现了全方位、精准化监督,进一步推动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向专业化和专门化发展。
“同时,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不断重视科技手段的应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李奋飞表示,“刑事执行检察用技术赋能线索发现、用数据助力法律监督,以全新思维、能动履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数据评价
回应社会关切,守好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
“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取得了巨大成效。”对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李奋飞如是评价。
他认为,刑事执行检察要注重发现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中的深层次问题,要健全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职责分工、衔接配合机制,要求极致地运用好每一种检察方式,提升检察监督的整体质效。
文/单鸽
编辑/倪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