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6月24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韩敬华表示,交通物流是市场经济的经脉,也是保障民生、防控疫情的重要支撑。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货车防疫通行过度管控问题,交通运输部依托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指导各地分类精准实施货车通行管控,落实“四个不得”要求,切实保障货运车辆通行顺畅。
一是不得随意限制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货车通行。要求各地根据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实际行程、是否涉疫等情况,精准实施通行管控,不得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的条件。全面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防疫通行限制,对于司乘人员来自低风险地区,也就是司乘人员通信行程卡绿色不带*号的货运车辆,各地不得随意限制通行。
二是不得以通信行程卡带*号为由限制货车通行。对于司乘人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运车辆,在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情况下,各地区要予以放行,不得劝返,可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等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
三是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货车通行。对于司乘人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运车辆,如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应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可对防疫检查点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措施,并实行核酸检测结果动态追踪机制。
四是不得要求货车司乘人员重复进行核酸检测。督促各地落实货车司机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要求,有效期内不得重复要求检测。指导各地在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框架下,在防疫检查点附近配套设置核酸检测点,并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密核酸检测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货车司机等物流从业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便利货车司机及时开展检测。
韩敬华表示,在此,也提请广大货车司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严格执行消毒消杀、佩戴口罩、核酸检测、接种疫苗、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在物流畅通运行的同时,防止疫情通过交通物流环节传播扩散。
文/记者 史迎春 杨弘扬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