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2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告显示,在组织抽检的水果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5类食品310批次样品中,其中合格样品30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市五里店农贸综合市场中心吕书成经营的豇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非内吸性杀虫剂,能防治蔬菜、芸苔属植物、果树、玉米、茶树、葡萄和棉花中的鳞翅类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豆类蔬菜(菜豆、菜用大豆除外)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最大残留限量为0.015 mg/kg。
2、北京蔬新农贸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公司经营的生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吡虫啉是内吸性杀虫剂,可层间传导,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较好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也可防治土壤害虫、白蚁和一些叮咬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根茎类蔬菜(胡萝卜除外)中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 mg/kg。
3、标称重庆市少年郎调味品厂生产,北京福绿缘农贸有限公司在美团大象生鲜(亿家果蔬店)(手机APP)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中规定,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中过氧化值不允许超过0.25 g/100g。
4、北京卢玉荣民俗餐厅使用、消毒的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5、北京特吉特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孙丽经营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该摊位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6-苄基腺嘌呤(6-BA)是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
6、北京特吉特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孙丽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腐霉利是一种广谱内吸性的高效杀菌剂,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的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 mg/kg。
查处情况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编辑/毛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