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27日电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2021年12月,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已实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统筹地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每个省份均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启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52732家,比2020年增加8319家,增长18.7%。2021年,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440.59万人次,比2020年增加140.36万人次,增长46.8%;涉及医疗费用1070.20亿元,比2020年增加327.4亿元,增长44.1%;基金支付624.63亿元,比2020年增加185.9亿元,增长42.4%,基金支付比例为58.4%。
2021年12月,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42.97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04.87亿元,基金支付63.40亿元,分别环比增长26.60%、23.40%、24.56%;基金支付比例为60.5%,与上月基本持平;日均直接结算13862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44万元,次均基金支付1.48万元。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4.56万家;定点零售药店数量为8.27万家;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累计直接结算1251.44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31.28亿元,基金支付17.50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6.0%;整体结算规模较2020年同期实现翻两番。
2021年,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949.60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23.82亿元,基金支付13.21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5.5%。12月,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39.09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3.47亿元,基金支付2.03亿元,分别环比增长25.9%、22.3%、29.6%;基金支付比例为58.5%;日均直接结算44868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49.22元,次均基金支付145.77元。
全国统一线上备案服务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截至2021年12月底,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4个省(区、市)和兵团的362个统筹地区依托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提供快速备案服务;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和宁夏17个省(区、市)的90个统筹地区实现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累计成功办理备案75.60万人次,是2020年同期的10倍。
联合监管 防范异地就医过程中过度医疗
近年来,随着异地居住、异地退休、异地工作人口的大量增加,特别是同子女随迁的老年人群体越来越庞大,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出了更高需求。
聚焦1.25亿跨省流动人口的就医结算需求,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2021年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巩固拓展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成果,全面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解决居民异地就医垫资、来回跑腿报销的麻烦,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表示,从目前的推进情况看,不论是门诊还是住院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都不存在制度和政策上的障碍。下一步,建议打通信息系统,同时,提高备案的灵活性、便捷性。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教授金维刚表示,在推进医保异地结算方面取得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覆盖全国的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系统运行平稳,日益成熟;二是国家平台有效备案人数不断增加,受益面不断扩大;三是通过开展医保异地结算,有利于促进医保标准化建设;三是有利于逐步提高医保统筹层次。
“需要注意的是,要加强联合监管,防范异地就医过程中的过度医疗,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金维刚说。(记者乔业琼)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