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已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公安机关第一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按照规定,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颁布三周年之际,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拉萨市城关公安分局警务督察大队督办的一起侵犯公安民警执法权威的典型案例。
2021年12月11日凌晨,醉酒人员扎某拨打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电话称:“其在巴尔库村附近被人打,要求民警赶紧到达现场。”当110接警员询问其具体情况时,该男子不仅不提供信息,还辱骂接警民警。接警人员不断提醒其注意文明用语,该男子仍继续疯狂辱骂长达5分20秒,严重影响110报警服务台工作秩序。到达派出所后在办案区内,扎某依然向民警进行言语辱骂及挑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案件发生后,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警务督察大队立即启动维权工作机制,对案件全程介入督办。2021年12月15日,城关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扎某进行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醒酒后扎某才想起酒后的“荒唐事”,羞愧无比,如实供述自己因矛盾纠纷将怨气撒在110指挥中心接警员和派出所民警身上。
督察提示,“110”报警电话是遭遇不法侵害、紧急困境等危难时刻的生命线,请勿儿戏。对于恶意骚扰、谩骂侮辱等影响正常接处警工作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
今年以来,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深入贯彻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规定》实施三周年纪念日,城关分局警务督察大队迅速组织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切实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作为“爱警”、“惠警”、“暖警”工程来部署,不断加强维权基础建设,持续完善维权机制,强化维权案件督办力度,进一步净化执法环境,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