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力证“凶宅不凶”,江苏一法院在拍卖房产前一天进行了24小时的试睡直播,引发热议。然而该房产最终因无人参拍,导致流拍。法院再次发布拍卖公告,二拍于11月28日10点开始,起拍价也从120万降至96万。目前已有5人报名,5万余次围观,却还无人出价。
事件
二拍降价至96万终于有人报名 却还没人出价
“起拍价1200000元,保证金24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11月10日10点至11日10点,一处“凶宅”在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
9日还开启了试睡直播,引发大量围观。据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法院的法官介绍,“凶宅试睡”直播的目的是为了营造“凶宅不凶”的氛围。该房屋设置的起拍价为120万,相当于市场价的三分之二。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在司法拍卖平台的拍卖公告中看到,这处位于苏州吴江区建筑面积为82.58㎡的房产曾发生过烧炭自杀死人事件。也正因为房屋的特殊性,引发了不少人关注,整个拍卖过程有414人设置提醒,5.2万次围观,却始终无人报名参拍。这也就意味着此房产已流拍。
对于流拍的原因,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大家对“凶宅”心存顾忌之外,可能是价格方面也没有达到预期。“有的法院在处置‘凶宅’时打折力度很大,而我们这次只是按照正常的拍卖流程进行打折。”
记者发现,该处房产于2021年11月28日10时至11月29日10时启动第二次拍卖。起拍价降为960000元,保证金19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目前已有5人报名,5万余次围观,截至晚7时,暂无人出价。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中提醒,如果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在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解读
报名后始终不出价保证金能退吗?再次流拍怎么办?
北京丹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静解释,这5名竞拍人既然报名成功,说明已经缴纳了19万的保证金。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而其他人参加司法拍卖,应当按法院确定的金额预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李晓静表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当然在竞拍中,报名人也是可以选择不出价的。“如果到截止时间,竞买人均未出价,就意味着流拍了。此时保证金便会按规定退还。”李晓静介绍,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如果第二次拍卖仍流拍,对于该不动产,法院可以依照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