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印发了《北京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办法》对2019年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以提升事前绩效评估的效率和质量,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事前绩效评估在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方面的重要作用。
新修订的《办法》共计七章30条。据市财政局介绍,与旧版相比,《办法》增加了财力匹配原则,并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的要求,在评估原则中增加了财力匹配原则:事前绩效评估要树立财政可持续意识,新增重大项目、政策应充分结合财政可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以增强重大项目、政策的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此外,还对评估指标进行了优化,使评估更加科学。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办法》采用国际通用的“经济+效率+效益”的原则,将原《办法》中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指标由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实施方案有效性、筹资合规性调整为项目必要性、项目可行性、项目经济性、项目效率性和项目效益性;将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指标由政策设立必要性、政策目标合理性、政策资金合规性、政策保障充分性和政策的可持续性调整为政策必要性、政策可行性、政策经济性、政策效率性和政策效益性。将绩效目标合理性、筹资合规性等融入二级指标,并通过分值权重的不同突出事前评估的重点。
“通过新修订的《办法》,一方面可以压实预算部门的主体责任,提高申报项目、政策的质量,为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另一方面将提升事前绩效评估的效率和质量,强化评估结果的精准性和可用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事前绩效评估在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方面的重要作用。”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林艳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