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桂林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在网络上发布了一则通知,规定未成年人、学生必须考取深水证才能进入室外池游泳锻炼,并告知考试时间。通知引发关注,众多网友的议论主要集中在游泳馆安全措施已经相对完善,是否有必要再“加码”。(7月14日《桂林晚报》)
所谓“深水证”,是深水资格证的简称。按照中国游泳协会的规定,进入游泳池的深水区游泳都必须有深水证。该证一般由各市的体育局统一印制,各游泳场馆经测试合格后发放。很显然,经过考试合格获得深水证,是具备了在深水区域进行游泳活动能力和资格的证明,同时也就提高了在深水区游泳的安全系数。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更是等于多了一层保险,所以这样的考试和颁证很有必要。
暑期是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高发频发期,每年全国范围内都有无数未成年人溺水身亡事故,令人无比痛惜。要想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避免溺水事故,仅靠一纸深水证无疑是远远不够的。除了放假前教育部门、学校和老师的教育引导,并且通过家校互动增强孩子父母对孩子在假期的监护之外,还应该有更为具体,也更为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来避免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发生。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分为乡村和城市两个领域来看待,因为乡村和城市地区的孩子,在暑期游泳过程中所面对的环境、条件是完全不同的。对乡村地区的孩子来说,家长要承担起更大的监护责任来,不能因为孩子放了假,就放任不管。如果是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则除了监护人要承担起必要的监护责任外,地方政府、教育部门以及村委会等等,都需要积极承担自身责任。
借鉴其他地方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可以通过大学生支教等方式,在村里开办公益属性的暑期托管班,既实现了对孩子们的看护,避免他们到危险水域玩耍,同时也可以让乡村孩子的暑假过得丰富、充实。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现在全国各地大力推行的“河长制”“湖长制”,加强对村镇周边水域的巡视,看到没有大人陪伴下野泳的孩子,就要进行积极的劝离。
对于城市的孩子来说,多数游泳活动都发生在各种游泳馆内,所以做好游泳馆内的防护措施,就显得十分必要。新闻中提到的深水证,就是提升未成年人游泳安全系数的举措之外,而除此之外,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游泳场馆的经营管理者,需要配备必要的救生设施、救生员,这才是防止游泳场馆发生溺水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而这是需要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监管,通过监管倒逼游泳场馆的经营管理者提升安全措施,也提升安全系数。
炎炎夏日,未成年人很难抵制游泳、玩水的诱惑,所以如何保障他们的安全,就成了从政府到社会,再到未成年人父母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面对的问题。
文/苑广阔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