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晚,福建厦门警方就“网传思明区某酒店房间发现疑似微型摄像头”一事进行通报,称已受案调查,对可疑灯筒、微型摄像头送技术部门检验鉴定。7月12日傍晚,厦门市公安局通报称,“长青路某酒店房间发现微型摄像头案”告破,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偷拍视频目前未发现外传,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警方同时敦促涉事酒店进行彻查整改。
6月底,有网友在网络发帖称,“自己在厦门莲花地铁口附近的某酒店入住的房间内,发现了微型摄像头,而且镜头正对着床”。7月7日晚,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网传思明区长青路某酒店房间发现疑似微型摄像头,思明警方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受案调查,对可疑灯筒、微型摄像头送技术部门检验鉴定。
目前,调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7月12日傍晚,厦门市公安局通报称,“长青路某酒店房间发现微型摄像头案”告破,犯罪嫌疑人被刑拘。通报称,厦门市警方接到关于长青路某酒店房间发现微型摄像头的报警后,立即组织刑侦支队、思明分局及相关部门全力开展侦查。
经技术检验鉴定、深入研判分析和缜密侦查,我市警方于7月10日奔赴泉州,在某住宅小区抓获案件嫌疑人刘某煌(男,29岁,泉州人),并在其住处电脑和手机缴获其偷拍视频,目前未发现外传。
经审查,刘某煌供认其为满足个人偷窥欲望,从网上购买微型摄像头,入住长青路某酒店房间时,将微型摄像头安装到房间筒灯内,用于偷拍他人隐私。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煌因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警方同时敦促涉事酒店进行彻查整改。
厦门警方表示,对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惩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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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夕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