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北京四方兄弟”6人受审 天价搬家此前有“案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4-28 17:28

4月28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四方兄弟”天价搬家费事件有了新进展,该公司和6位被告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在北京朝阳法院受审。

开庭:搬完家冒出天价人头费 搬家公司被诉强迫交易

开价1200元涨到1.8万,搬完了家冒出天价人头费……2020年7月,吴女士要从北京市丰台区搬家到朝阳区,路程在30公里左右,她通过百度搜索了词条 “北京搬家公司哪家服务最好”,网页出现排名第一的是“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进一步点击进入公司的网站主页,介绍中可以看出这是一家非常有规模的正规搬家公司,于是吴女士拨打了网页上的联系电话,出乎意料的是,却遭遇搬家公司坐地起价、强迫交易。

2020年9月18日,北京朝阳检察院发布通报,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赵某强等6人涉嫌强迫交易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查,赵某强等人对在网络平台招揽顾客,前期虚报搬家费用、催促签订合同,在搬家过程中要求额外费用,并采取言语威胁、扬言搬走物品等“软暴力”方式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后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连带5名车组长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强迫交易罪,被公诉至北京朝阳法院。

2021年4月28日,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起诉书中指控事实达43起 单笔金额超1.6万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搬运费用并达成口头协议,后指使被告人徐某江、任某红、豆某飞、豆某丰、文某强等人在搬运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接受服务并支付钱款,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记者注意到,起诉书指控的强迫交易事实多达43起,涉案金额总计超过13万元,金额单笔最高达到1.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6被告人以威胁手段,多次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赵某强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江、任某红、豆某飞、豆某丰、文某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

被告单位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6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被告单位和6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鉴于赵某强等6人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庭上,辩护人均做出了罪轻辩护。

讲述:搬一次家要价两万 “四方兄弟”坐地起价并非偶发  

明明谈妥了1200元的搬家费用,在将物品搬运到新的地点后,搬家公司坐地起价,信口开河。搬一次家动辄一两万元,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因此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大晚上的,一个超过一米八的彪形大汉坐在我家,讹诈两万多,搬家公司——‘四方兄弟’公司,平时搬家费用大概1200到1500元,竟然讹诈到了两万多。之前谈条件时能算出并非这个价格。举报这个黑公司。”这是受害者吴女士2020年7月25日通过自媒体吐槽的一幕。由于搬家价格明显超过一般人的认知,这一事件很快引起媒体和政府多个部门关注。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成立于2016年,实有员工22人,但在网站上宣称“成立于1994年,是北京搬家公司中的老品牌,公司有员工800余人”。

2020年11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和《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除了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之外,要求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罚款80万元。

多家媒体揭露了这家公司的搬家时借机多要费用的劣迹。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目前仍有关于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诉讼,同样是因坐地起价引发的纠纷。

原告丁先生起诉称,2019年7月22日,他联系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希望从海淀将物品搬运至通州区西集,7月23日,原告发现合同内容与之前口头约定不符,但因急于搬家未就此事提出异议。根据合同约定,丁先生共计应当支付6440元,但被告却未按照合同约定收费,向原告索要21440元,实收21000元,无端多收取原告服务费14560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确实存在多收钱现象,要求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必须退还原告服务费9000余元。

提醒:“套路搬”注册山寨搬家公司  多层面敲诈勒索

利用当事人急于搬家的心理实施“套路搬”,媒体对这样的案例进行了不止一次的揭露。据央视在2020年9月的《正点财经》节目中透露,“套路搬”团伙一般会采取坐地起价、道德绑架、摆阵威胁等手段。山东省济南长清法院审理的以搬家名义敲诈勒索案件,一审判决刘少荣等19名被告人五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三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2019年9月山东济南长清区李某报警称,从网上联系了搬家公司,一个沙发、一个茶几、一个桌子,说好一共是260元。搬家公司派出6个人开两辆车,不由分说将家具搬上车,向李某索要5000元。并说,260元只是出车费。

警方调查发现,为刘少荣等人揽活的是李海国和王兆飞,他们二人在某网站注册与正规搬家公司相似的名字后,在网上低价揽活,如有人上当,他们就将受害人信息转给刘少荣等人,由他们组织实施敲诈勒索。

为了以出车费、人工费名义索要费用,一般会多来一辆车。如客户有异议,他们就在现场大声叫骂,以软暴力相威胁。抓住受害人着急搬家的心理,软磨硬泡。敲诈得手的钱财按比例分赃。

山东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胡俊杰介绍:“提供信息的上线,按照20%的比例提取好处费,召集的工人按照15%到25%的比例参与分赃。剩下的费用骨干人员自己占有。”

警方最终核实31起敲诈勒索案件。

一审判决中,被告人刘少荣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3万元,被告人李承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9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至拘役3个月不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宋霞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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