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 备受社会关注的“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对于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于姚策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万余元。
淮河医院对于“错抱”事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对于“错抱”的事实均不持异议。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对杜新枝、姚策母婴登记管理混乱,对“错抱”事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给郭希宽、杜新枝、姚策造成精神损害,应予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审法院在综合考量本案的案件事实及损害后果、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后酌定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已经有所突破,对郭希宽、杜新枝、姚策给予了较大限度的保护,并无不当。郭希宽、杜新枝、姚策上诉称应再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由不能成立。郭希宽仅提供了收入证明,未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其误工时间,不足以证明其因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侵权行为导致的误工损失为11946元。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认可郭希宽存在2个月的误工期,一审法院据此认定郭希宽的误工费为6400元并无不当。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错抱”与姚策患肝癌没有必然因果关系 但“错抱”影响姚策一生命运
对于姚策与被上诉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接生可谓健康所系,生命相托,承担着保护母婴安全的重大责任。本案中,1992年,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对产妇和新生儿实行母婴分离方式护理(母婴不同室护理),存在对杜新枝、姚策母婴登记混乱和相关化验单缺失等管理上的重大过错,造成“错抱”姚策的事件发生。姚策生母杜新枝称其是肝病患者,但因“错抱”导致姚策自幼不能跟随其生父母生活,很难准确判断姚策肝病原因,影响了姚策加强预防和治疗自身肝病的机会。姚策找到亲生父母时,病情已恶化,影响其对肝脏移植手术的选择和实现。虽然“错抱”与姚策罹患肝癌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是“错抱”影响了姚策一生的命运。亲情无价,生命至上。医院保障患者生命健康,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值得尊敬,而医院惟有谨慎尽责,方能避免过错和损害发生,赢得人民群众信任、理解和支持。本案中,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尽力帮助姚策寻亲,先行支付部分治疗费用,此担当精神值得尊敬,但是,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过错明显,造成的后果严重,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应为其过去未尽谨慎职责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姚策请求的赔偿费用属于正常治疗产生,治疗费用及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均在合理范围。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改判,支持姚策的上诉请求。
对话姚策生母:判决很及时 给孩子看病最重要
北青-北京头条:姚策现在的身体状况怎么样?
杜新枝:他现在身体状况不太好,因为没有好的治疗方案,现在处在一种维持的状态,他上一次上消化道出血,最近下消化道出血,医生目前已经给出了方案,让我们来定,我们现在在犹豫,还没有定,毕竟有出血的风险,所以一直比较犹豫。
北青-北京头条:怎么看待判决?
杜新枝:从我们的角度来说孩子病了看病最重要,在孩子治病方面给我们百分百的支持,我觉得这是我们最希望得到的,至于赔偿方面,我们服从法院判决。现在给姚策治病对我们来说是头等大事,现在这一块解决了,非常感谢二审法院,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及时的判决。
北青-北京头条:姚策知道判决结果了吗?
杜新枝:他现在睡了,我没敢打扰他,等他醒了我肯定告诉他,他现在每天疼,只有不疼的时候才能睡着。他睡着我们也不敢吭声,生怕吵醒他。
北青-北京头条:他自己对判决期待吗?
杜新枝:判决之前,我们说过这个问题,最坏的结果是维持原判,对于二审宣判,不管什么结果,他都能够接受。但今天改判了,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最大的帮助。
北青-北京头条:马上春节了,有什么打算吗?
杜新枝:今年春节我们回不去了,在医院过节,今天的判决结果对我们来说也算是一个春节礼物吧。现在我们租了房子,方便给姚策做饭,照顾他。生活方面的问题我们能克服,但是对医疗问题我们无能为力,治疗费用我们也担负不起。感谢所有关注这件事的人,才有今天的结果。
代理律师:判决全额支持姚策的医疗费等费用非常难能可贵
本案代理律师周兆成认为,对于今天这个判决结果,非常感谢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对一审法院的公正判决做简单的维持。而是再次考虑姚策案例的特殊性,在法治上又作了进一步提升。
就错换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28年前错换事件的真相”继续回应,继续肯定了被上诉人的过错,但是也认定了一审判决支持的精神损害赔偿已经给予了杜新枝、郭希宽、姚策较大限度的保护,并无不当,遂维持了一审判决。
关于姚策患癌判决上,二审法院充分考虑到代理律师在庭审提交的新证据,继续肯定了一审法院的裁判思路,又进一步突破。二审法院就医院“抱错婴儿”、未注射乙肝疫苗、病历管理混乱以及病历遗失等多重过错。再结合二审庭审中,代理律师所强调的医院对自身侵权过错不能正确认识。再次绕开因果关系,判决全额支持了姚策的医疗费等费用,非常难能可贵。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17日,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其养母许女士欲割肝救子,却发现与儿子并没有血缘关系。后来得知,因为1992年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时,相关人员工作失误造成许女士和杜新枝抱错了孩子,亲生儿子其实是和杜新枝生活在河南的郭某。
一段“错换人生28年”的秘密就此揭开。
后双方当事人走上法律诉讼道路。两个当事家庭认为,当年医院的错误是导致这场悲剧的根源,淮河医院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抱错婴儿除了让双方错换人生28年,承受精神痛苦与陷于伦理困境外,还为姚策28年后罹患肝癌埋下了隐患。
后法院一审分别判决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交通费用1193.5元;赔偿郭希宽误工费6400元。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94元。
一审宣判以后,姚策及其亲生父母因认为一审判决中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承担责任较轻,他们向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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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校对/成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