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春节期间继续严打涉野生动物犯罪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2-04 10:53

2月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统筹做好春运春节安保相关工作。

会上通报,2020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深入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紧紧围绕“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查流向”的工作目标,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深挖犯罪链条,摧毁犯罪窝点。

春节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涉野生动物犯罪的严打震慑态势。根据《指导意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在此提醒大家,杜绝侥幸心理,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一旦发现犯罪线索,请及时举报。”发言人表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高语阳
编辑/张丽
校对/葛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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