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主席萨尔瓦托雷·夏基塔诺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与伊朗民用航空组织多次沟通,敦促伊方依据国际民航组织附件13所述条款加速推动事故调查。”
附件13规定,最终报告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发布。
乌航一架波音737-800型客机1月8日从伊朗首都德黑兰霍梅尼机场起飞后不久坠毁,致使176人遇难。三天后,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空天部队司令承认,部队误把客机当成“敌对目标”,发射导弹将它击落。误击乌航客机时值伊朗与美国紧张对峙,革命卫队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伊朗驻国际民航组织代表法尔哈德·帕尔瓦雷什说,他已经向理事会提交完整报告说明调查进展。最终报告初稿已经完成,正在翻译。伊方遵守附件13所述规定,将在“今后数周”向相关国家提交报告。
帕尔瓦雷什所说相关国家指乌克兰、加拿大和美国。遭击落客机由美国波音公司设计、制造,由乌航运营。
伊方已把遭击落客机的“黑匣子”、即客机飞行数据记录器和驾驶舱语音记录器交由法国相关机构分析。伊朗民用航空组织7月发布报告,说人为失误致使伊方误击乌航客机。
加拿大方面认为,伊方提交的初步调查报告没能解释部队为何向客机发射导弹。加拿大交通部长马克·加尔诺继而向伊方施压。
依据国际民航组织规定,最终报告发布以前,相关国家有60天时间就报告内容“提意见”。(包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