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西安市高陵区长庆职工医院门口,一辆轿车在医院门口的路边违停,车主在车窗留下纸条称,“请手下留情,带孩子在医院看病。”10时30分许,公安高陵分局交警大队泾渭中队民警刘晨整治交通秩序时发现了违停车辆,也看到了这张纸条,考虑情况紧急,就开出一张空白罚单并给车主留言“仅此一次”,而原本违停的处罚是罚款200元记3分。(10月13日《北京青年报》)
有罚单,无罚款,交警违规车主开出的“空白罚单”,引发了网友的热议,绝大多数人都给予了正面和积极的评价,认为此举是人性化执法,值得点赞。的确,法律法规不是冰冷的,也需要更多人情的温度。
比如就医等一些特殊情况,医院没有车位,车辆没办法正常停放,又没有更多时间与寻找车位,临时路边违停,这与通常的交通违法还是有所区别,有必要予以体谅,酌情处理。同时,交通执法处罚也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诸如此类,都强调执法的柔性与弹性,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而人性化是重要内涵。
人性化执法,在法律框架内兼顾人情,往往比机械地开罚单更令人信服。在个案中,交警并不是仅凭违规车主的一纸留言就予了处罚豁免,而是与车主进行了沟通,对违规原因的真实作了核实,还叮嘱车主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法程序仍然是前提,讲人性化也不悖离执法的原则,让执法与守法都在合理的弹性范围内。
“空白罚单”在法律框架内展现出了人性化执法的一面。若执法者多一分包容和信任,执法对象在心理就会少一分反感和对抗。而当双方能够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法律就会被自觉遵守,法治的初衷自然能够实现。
像车主因给孩子看病违规停车被执法豁免,可以是“仅此一次”,但之于交通执法而言恐怕不能只是“仅此一次”。秉承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应当持之以恒,实现执法管理的多元化,而不只是罚单的一贴了之。如个案中,医院及周边停车困难具有普遍性、规律性,执法中除了给予一些看病的车主违规以人性化处理之外,也有必要在指引、疏导上多下些功夫,让停车就医更便利一些,违法的现象就会相应减少。
文/房清江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